(萬撓2日訊)雪州衛生局長拿督沙阿里指出,配合“世界無煙日”而於5月31日(星期二)在全州同步進行的12小時檢舉行動中,共向752人開出罰單,總罰款額達到19萬2850令吉。
他說,根據檢舉所得,雪州最多人知法犯法,在食肆和餐廳內抽菸,因而牴觸2004年菸草管制令第11(1)(d)項條文,接獲250令吉的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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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752人中,有326或相等於43.4%的菸民對禁菸令視若無睹,在食肆內吞雲吐霧。”
“另有230人在購物廣場內、38人在機場內吸菸,分別牴觸菸草管制令的第11(1)(n)和第11(1)(g)條文。”
出動260衛生局官員
沙阿里是在總結全州的檢舉成績後,通過手機短信,向《大都會》社區報記者這麼表示。有關檢舉行動是於5月31日的上午10時至夜晚10時,在雪州各地的購物廣場、餐廳、公園、車站、醫院和機場等公共場所進行。
這項行動共出動260名衛生局官員,他們身穿便裝在各地埋伏,當有菸民牴觸菸草管制令時方表明身份、充公香菸做為來日的呈庭證據和開出罰單。
沙阿里:50店主未掛禁菸告示
沙阿里補充,共有50名店主未在店內掛上禁菸告示牌而牴觸第12(1)(a)條文,另有47人因無法阻止訪客在店內吸菸而接獲罰單。“店主也必須在店內掛牌,註明不可將香菸售予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士,共有18人因此而受罰。”
“有17名未成年者在禁菸區吸菸和持有菸草產品,牴觸第13(1)項條文。犯下其餘錯失而遭罰的人士則有26人。”
他強調,政府寄望在2045年達到全國禁菸的目標,但除非人民配合否則難以達成。
“通過檢舉成績,衛生局瞭解到仍有許多菸民對菸草管制令不以為意,甚至不明白本身的行為將帶來懲罰,因此我們將加強教育,提醒各界吸菸將危及健康。”
罰單須在1個月內繳付
沙阿里解釋,接獲罰單的752人必須在1個月內繳付面額介於50至500令吉的罰款,否則會被控上法庭,面對最高罰款1萬令吉和不超過2年監禁的刑罰。
“公眾一旦發現有人違反煙草管制法令時,發送whatsapp短信至010-8608949向我們做舉報。”
雪州“世界無煙日”長達12小時的檢舉行動成績表:
在食肆內吸菸的,牴觸菸草管制法令第11(1)(d)條文(罰款250令吉) 326人(43.3%)
在購物中心吸菸,牴觸菸草管制法令第11(1)(n)條文(罰款250令吉) 230人(30.5%)
在機場公共場所吸菸,牴觸菸草管制法令第11(1)(g)條文(罰款250令吉) 38人(5.1%)
未展示禁菸告示牌,牴觸菸草管制法令第12(1)(a)條文(罰款250令吉) 50人(6.65%)
未阻止訪客在店內吸菸,牴觸菸草管制法令第12(1)(b)條文(罰款250令吉) 47人(6.25%)
未展示禁售香菸予未成年者的告示牌,牴觸菸草管制法令第14(1)條文(罰款500令吉) 18人(2.4%)
未成年者在禁菸區吸菸,牴觸菸草管制法令第13(1)條文(罰款50令吉) 17人(2.3%)
牴觸其餘菸草管制法令者 26人(3.5%)
共獲罰款 19萬2850令吉 總開罰人數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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