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渴望被尊重,職業亦是如此,任何行業都有其專業之處,所以不同的工作範疇,就應該交給具備相關專業的人士來處理,同時相信與尊重對方的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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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於上週六到一所華小採訪一項籌款活動的新聞發佈會,除了等待“大人物”出席而耽誤了一些時間外,整個過程還算順利,直至拍攝大合照後,該校校長卻要求我寫完新聞稿後,先讓她校對一遍,才刊登在報章上。
這瞬間讓我回想起大約4年前到訪上述華小,同樣是召開一場類似籌款活動的新聞發佈會,並且面臨相同的質疑,那時該校副校長也是提出先“過目”新聞稿,再刊登新聞的要求。
當時我還是一名實習生,儘管不太有自信,但憑著採訪數場新聞發佈會的經驗,勉強還能駕馭,因此我未按照副校長的要求,將新聞稿發給校方校對及過目才刊登見報。
其實,當下我已是怒髮衝冠,校長憑什麼要先校對新聞稿?她對新聞的處理方式與格式有多瞭解?
可是,看在眾多嘉賓在場,我姑且先抑制著怒氣,選擇一笑置之應對,惟內心卻不斷地喃喃自語,並且堅持捍衛自己的職業操守。
我心想:“雖然我的樣貌看似年輕,而且在媒體行業也不算資深,但我敢肯定,自己從事新聞行業的3年內,絕不是在虛度時光,還能體驗人生百態。”
對任何人,凡事都不能只看表面就下定論,我們不能憑他人的樣貌或外表來判斷他們的能力,並認定他們無法將事情辦妥,甚至質疑他人的實力。
身為教育工作者,更不應該以貌取人,這種膚淺的舉動,只會抹殺更多具有天賦與才華的學生,反而要肯定學生的潛能,讓他們更具信心地發揮才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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