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訊)儘管反對甲洞富城園餐車業者佔用停車位營業的聲浪不斷,惟吉隆坡市政局最終仍批准餐車業者繼續在原地營業,甲洞社區工作者餘保憑已就此事,向首相署公共投訴局和反貪汙委員會投報。
餘保憑指出,從去年9月就看到餐車在停車位上營業衍生的種種問題,也曾提呈百人反對簽名,惟市政局仍允許他們營業,甚至稱會議上沒人提出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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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在去年9月的線上會議中,他也曾代表商民提出抗議和反映餐車造成的負面情況。
餐車佔用車位剝削公眾利益
“停車位是給公眾人士泊車,先到先得,這個商業區很繁忙,讓餐車佔用和做生意,如同剝削和犧牲了公眾的利益。”
他說,市政局官員今年2月直接在現場開會,原本說是來收集雙方的意見,以帶回去跟市政局高層商討並作出決定;但官員即場延長餐車營業6個月。
“這意味當局是早已有決策,只來現場宣佈。”
他強調,餐車在停車位營業,導致公眾白天很難找到停車位,而晚上封路就必須繞道,對公眾造成困擾。
他說,他就餐車課題向首相署公共投訴局投報,惟獲得的回覆是晚上時段僅允許顧客打包。
“業者目前採取封路的做法,且在現場擺桌子讓顧客堂食,我要求市政局清楚交代,到底餐車是否允許堂食。”
他也已就相同課題向反貪汙委員會投報。
曾收集逾百反對簽名呈市長
餘保憑也駁斥市政局指無人反對甲洞富城園餐車營業的說法,並強調他們在今年1月曾舉辦收集簽名運動,並已將收到的超過100個簽名,提呈予隆市長。
“我們堅決反對市政局發表誤導的訊息(沒人反對餐車),市政局官員可以到場收集人民的心聲,看是贊成還是反對。”
他直言,每個領域都有營業條規,既然夜市的小販和餐車都能離開,為何現有的餐車不願意離開?
他說,他們的立場不是反對餐車業者做生意謀生,但市政局身為地方政府,應該安頓業者在適當的地方,不應該改變停車位的用途。
“在相同的地點,餐車區外圍的小販在停車位做生意就被開罰單,而餐車可合法做生意,這根本就是雙重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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