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亚南6日讯)一名37岁华裔业者被控两年前在梳邦再也工业区的一家空置厂房,在没获得环境局发出准证情况下,非法处理回收黑油活动,抵触环境素质法令。
林姓被告昨日在八打灵再也地庭认罪后,由承审法官贾马鲁丁末判处13万5000令吉罚款和坐牢两天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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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阿兹雅:接民众投诉空污查获
雪州环境局长诺阿兹雅今日发文告指出,被告遭该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2月15日逮获,在上述地点违规进行收取、贮存和处理,被列为受管制有毒物编号SW305和SW322的回收黑油活动。
她说,被告因而在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第18(1)、19(a)、34A(2)和34B(1)(a)项条文下被控。
她披露,被告从事非法处理回收黑油活动会行迹败露,是因有民众投诉,当地空气总弥漫着一股足以令呼吸困难及刺鼻的黑油和溶剂臭味,有关民生投诉并获得首邦市州议员黄美诗的关注。
她指出,环境局执法人员接着根据民众投诉,在事发地点埋伏监察了约一周时间,果真发现在厂房排污口内,有被非法排放的黑油存在。
无准证无环境评估报告
诺阿兹雅表示,根据环境局检控官的陈词,被告进行回收黑油的非法处理,除了没有获得环境局发出的有效执照准证,也无法向执法官出示相关的环境评估报告(EIA)。
她强调,环境局极为重视任何抵触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及相关法规的破坏环境行为,矢言该局会毫不犹豫对犯法者采取行动,并感谢公众人士对污染环境祸害及时做出投报。
她促请,公众如目击或掌握到破坏环境证据,可致电环境局24小时免付费热线1800 88 2727、电邮[email protected]或登入该局官网投诉https://eaduan.doe.gov.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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