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沙亚南17日讯)掌管雪州基建、公共设施、农业及农基工业事务行政议员依兹汉指出,八打灵再也疏散大道(PJD LINK)特许经营协议尚在最后讨论阶段,预料与联邦政府协商后就能签署,惟最终还是得符合雪州政府定下的条件。
他今早回应武吉加星区州议员拉吉夫的口头提问时指出,根据公共及私人界合作单位(UKAS)和首相署汇报,八打灵再也疏散大道(PJD LINK)兴建计划已于去年11月12日提呈到内阁后,决议该计划是否获批准,前提是需依据特许经营协议下,八打灵再也疏散大道私人有限公司必须遵守雪州政府定下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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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披露,大马大道局告知现阶段,联邦政府已在最后阶段商讨特许经营协议,过后就能进行签署仪式。
“不过,即便签署协议后,特许经营公司依然需要在15个月内遵守所有协议条件,包括附加条件,特经营协议才能正式生效。”
须通过3评估报告
依兹汉表示,州政府也通过雪州城乡策划局(JPBD)的 “PLANMalaysia@Selangor”整理及拟出大道及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并在今年2月9和16日提呈到雪州行政会议上讨论,并定下批准的条件。”
他披露,这项计划必须要依照雪州行政会议上定下的条件,即进行环境影响评估报告(EIA)、社会影响评估(SIA)、环境冲击评估(TIA),同时这3报告过后将成为州政府考虑批准该计划的最基础条件。
他说,这项计划在特许经营协议签约后,需依照1960年土地征用法令第八条文解决土地问题。
“州政府也要求特许经营公司必须解决75%的土地征用问题后,才允许开工。”
已通过大道或基设计划
若有更改由发展商缴付
依兹汉指出,州政府也在行政会议上,同意雪州的主要大道或公共设施计划,都必须依据城乡法令(172条文)进行协商,以取得规划准证。
他说,任何在雪州议会上通过的大道或公共设施计划,若在地方计划上有更改,需由发展商或大道计划的特许经营公司缴付。
“我们也同意联邦政府各部门规划任何大道或基础建设计划时,需预先正式发公函给州政府。”
另外,对于拉吉夫在附加提问上,询及州政府是否已接获知道进行的3项评估报告,依兹汉简单回应说,州政府目前尚未接获有关任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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