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亞南14日訊)雪州政府首開先河,推出陪月中心商業執照指南,允許業者在特定條件下合法化經營陪月中心,並呼籲那些在住宅區經營的無執照陪月中心業者儘快向地方政府申請執照。
雪州行政議員黃思漢今午在新聞發佈會上宣佈,州行政議會通過的這項陪月中心指南是從即日起生效,作為各地方政府批准陪月中心商業執照的指南,並作為地方政府的管制及執法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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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陪月中心商業活動在雪州越來越蓬勃,已成為一股趨勢;陪月中心不只集中在商業,也在高密度的住宅區如雨後春筍般設立。
“惟之前地方政府只能針對商業區的陪月中心發出執照,所有在住宅區設立的陪月中心則一律沒有商業執照,因此州政府決定在健康護理中心(Pusat Penjagaan Kesihatan)組別下,發出商業執照給陪月中心業者。”
他透露,雪州是我國首個推出陪月中心商業執照的州屬,除了政府能夠監督陪月中心的商業活動,也能保障母嬰的安全。
“截至2020年的統計,在雪州有申報的陪月中心達100至150間,但相信有更多無執照的陪月中心是沒有申報。”
他指出,在該指南下,在住宅區設立陪月中心,若是排屋必須是角落單位,或是半獨立式及獨立式洋房,惟必須獲得左右及後方鄰居的同意,同時必須向地方政府申請發展準證(KM)。
他也說,該指南的其中一項條件為陪月中心的每名看護者最多隻能照顧3名產婦及3名嬰兒,若看護者要一對一照顧當然也可以,這視乎陪月中心的收費模式,可能價格更貴。
他表示,州政府禁止在高風險地區,如在工業區設立陪月中心,這也是為了母嬰的安全著想。
他指出,在商業區的陪月中心的問題不大,但也要視地點的合適性,不能對社區造成滋擾,如果涉及2個單位以上,也必須提呈發展準證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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