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雪10日訊)不甘被交警開出闖紅燈罰單,繼而在社媒喊冤和攻擊警方的一名客貨車司機惹上官非;瓜雪警方在獲悉此事後,將援引刑事法典詆譭罪名和通訊及多媒體法令,對涉案司機展開調查,並勸請公眾不宜對大馬皇家警察部隊造謠生事。
瓜雪警區主任南利卡沙警監昨日發文告指出,警方於前日(8日)晚上9時20分,在社媒Instagram發現流傳一則對該警區總部,一名於7日傍晚6時20分,在瓜雪——吉隆坡大道第24公路的道路臨檢處執勤,向涉案者開出闖紅燈交通罰單的交通調查及執法組交警的不滿照片和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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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當時在該處執勤的交警,攔下一輛闖紅燈的上述商用客貨車司機,援引1959年道路交通法令第17項條文開出罰單。
“涉案司機次日卻在社媒上傳帖文和照片,對開出罰單的交警做出汙衊指責。”
南利指出,瓜雪警方將援引刑事法典第500項條文的詆譭或汙衊罪名,以及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第233項條文的不當使用網絡設備或網絡服務散播假消息,對涉案者開檔調查。
他敦促公眾人士,不應隨意發佈任何不實謠言或詆譭汙衊,造成大馬皇家警察部隊的信譽受損言論。
司機喊冤辨稱不願行賄才被開罰
根據國文《Kosmo!》報道,該名客貨車司機通過社媒,對本身遭瓜雪交警開闖紅燈罰單一事喊冤,辯稱是因本身不願向交警行賄,所以才會被開罰單。
他在帖文中聲稱,自己向執勤交警出示合格的駕駛執照,並沒有其他違規行為。
他說,交警繼而來到客貨車處展開檢查,發現所有狀況都良好,但指客貨車涉嫌闖紅燈,違反交通條規。
司機強調不會給交警零用錢(行賄),還把交警名字和警員編號放出。
“當我表明不想私下‘解決’後,交警則說,那麼就根據安排的日期上法庭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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