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亚南30日讯)加影市议会若要升格为市政厅,必须符合房屋及地方政府部规定的11项指标条件。
掌管雪州地方政府、公共交通及华人新村事务行政议员黄思汉今日在州议会指出,加影市议会要求升格的计划书,可先通过州经济策划单位在州行政议会会议上提呈,以获得州政府的审核及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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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披露,升格为市政厅的其中5项新指标为总人口、全年总税收、服务传递系统、新区成长能力和提供城市服务、基础建设、公用设施及塑造城市品牌和形象的能力。
诚信党双溪拉玛区州议员玛兹旺口头提问,属于加影市议会管辖区的万宜,是拥有全国最多选民之一的国会选区,询问加影市议会还不具备升格为市政厅的条件吗?
黄思汉解释,根据房地部秘书长发出2008年第4份,有关地方政府升格的通令,向州政府和地方政府阐明的升格指南及条件,必须符合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第171号法令)第4(2)项条文的约束。
他说,州政府可在和房地部长及地方政府商议后,在宪报颁布一个地方政府的最新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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