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國鉛球選手因遲了去檢錄處(Call Room)報到,以致在殘奧會上奪得的金牌被褫奪,此事在社交媒體引起網民廣泛討論,其中大家也把目光聚焦在“守時”與“遲到”一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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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並不瞭解該選手“遲了報到”的真正情況及原因,所以不予置評其中對錯;不過,談及“守時”,我則有一些觀點可與大家分享。
我相信大家都知悉守時是一種美德,也是現代人理應具備的素質之一。不過,大家偶爾都會犯下“遲到”的毛病。舉個例子,每當我與友人說好晚上8時會面聚餐時,但我們各別都會不約而同遲到,通常得在8時30分後,大家才會陸續現身。
若要再提起“遲到”的例子,相信婚宴的開席時間,這肯定能引起大家的共鳴。在我國文化裡,婚宴邀請函上所列明時間,一般上大家都只會“瞄一眼”或僅當作參考。這是因為,其中的原因是大家總抱著婚宴總會遲開始的觀念而不願準時到現場。也因為如此,在所列明的時間到了,惟入座率不高的情況下,婚宴唯有延遲開始。
漸漸的,這成了一個惡性循環,因為一個人遲到,其他人為了不要“白等”,從而也跟著遲到,促成大家養成這種壞習慣,形成一個通病。或許遲到的人,心中也有一個想法,即反正這只是一場婚宴及聚會,少了自身準時到場,也不會帶來什麼影響。當然,也有人並不是特意遲到,而是因為遇上臨時事故,或是“計劃趕不上變化”,以致逼不得已遲到。
總的來說,相信大家都明白守時的重要性,若今日你想遲到、會遲到,你得想清楚遲到的結果,拿捏好這是否會帶來你不想要的代價,若是的話,那就別因遲到而礙了大事。
(作者為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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