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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

2天前
(新加坡19日讯)狮城女指住新山酒店时遭职员擅闯客房,酒店特发声明对此事深感抱歉,指男职员是意外打开房门,但他并未进入客房。 《新明日报》前天报道,林女士(33岁,销售)于11月8日至10日间入住新山茂奥斯汀盒阁酒店时,指酒店一名男职员在她更衣时擅自闯入。 对此,盒阁酒店特发声明,对新山茂奥斯汀分店的酒店职员不慎打开客房房门深感遗憾,并对受影响住客致歉。 “我们深知住客的隐私和安全至关重要,对于这种情况可能造成的任何不适或困扰,我们深表歉意。这次事件没有达到我们努力坚持的高标准,也没有反映出我们为所有住客提供安全和无缝体验的承诺。” 声明也提到,酒店管理层严肃对待此事,并已亲自联系受影响的住客,献上最深切的歉意。 “住客对我们的信任是我们最珍视的东西,我们让一位尊贵的客人失望感到非常痛心。” 酒店发言人也向媒体表示,林女士已经接受酒店的调查结果和他们所采取的措施并全额退款。 根据调查,监控器画面显示,该名男职员当时意外打开房门后,并未进入客房内。 “我们的职员在住客退房时也向他们真诚地道了歉。”据了解,林女士已删除有关脸书贴文。 林女士事后联络上记者表示,感谢酒店在为解决此事上所付出的努力。 “我们接受了酒店的道歉,他们也承诺未来会更加留意。” 林女士也说,由于理解经营酒店业并非易事,所以愿意给酒店一个机会弥补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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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17日讯)男子和女友到酒店开房,竟要对方的7岁儿录下性爱视频。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是一名34岁的男子,年仅7岁的受害者则是女友的儿子。 为了保护受害者,法庭谕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会泄露他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被告前日承认一项在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面前进行性行为的控状,被判坐牢12周。 案情显示,被告与受害者的母亲交往已有10年,尽管没有注册结婚或同居,但被告与受害者关系如父子。 他们每周至少见面4次,被告甚至会接送受害者上学和带他购物。 前年8月6日,被告与女友带受害者入住樟宜路的一间酒店。被告在客房内与女友发生性行为,要求受害者用被告的手机录下这一幕。 受害者录下过程,视频时长约10分44秒。受害者在大约7分41秒时出现在镜头前,请被告和母亲帮他打开一瓶饮用水。 调查显示,受害者的母亲2023年浏览脸书时发现性爱视频被流出,她与被告报警,两人否认上传该视频。 有人将网上流传的视频举报给全国防暴求助热线。工作人员查看后确认该视频由孩童拍摄,于去年1月27日报警揭发此事。 除了在酒店客房内拍摄的视频,还有一段约42秒的视频显示受害者的母亲在无障碍厕所内衣衫不整。 庭上并未披露受害者的母亲是否被控。 更多报道,请留意星洲日报、星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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