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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意伤人

(新山11日讯)网传“维修车不还钱还故意伤人”事件,新山北区警区证实昨晚接获相关投报,已援引企图谋杀、蓄意伤人以及鲁莽驾驶条文展开调查。 新山北区警区主任峇维尔星于今午发出文告证实上述案件时指出,警方是于昨晚8时54分,接获一名29岁本地男子(以下称事主)的投报。 他指出,根据警方初步调查显示,本月7日中午12时许,一名40岁本地男子(以下称肇事者)驾驶一辆汽车到位于新山实达热带(Setia Tropika)的一家修车中心,维修损坏汽车,维修费为3万8000令吉。 他说,本月10日晚上8时许,该名40岁男子与一名长者到该修车中心,假装要试驾其送修的车子,事主基于担心未付款逃跑的情况发生,于是交代一名23岁的员工跟车。 他指出,当试车期间车开到金葩高原(Taman Bukit Kempas)一带,肇事者声称听到有杂音,而指示跟车的员工下车检查后车厢,说时迟那时快,当员工开门欲下车查探时,肇事者立即向该员工喷催泪剂复开车逃逸。 他表示,事主在肇事者驱车经过店门前时捉住倒后镜阻拦,却被肇事者企图撞上,事主的另一名29岁员工也尝试骑摩托车追赶,但过程中被推挤而翻车。 他指出,事件造成事主右手肘受伤、跟车的员工眼睛刺痛、骑摩托车追赶的员工左右手及左膝盖皆受伤。 他表示,事主因此总损失为4万3000令吉。 他说,警方目前已援引刑事法典第307(企图谋杀)和第324(蓄意伤人)条文,以及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2(1)(鲁莽驾驶)条文调查此案。 他呼吁知情者拨打019-381 1817与本案查案官那查鲁联系。
5天前
(新加坡4日讯)对哥哥的行为感到不悦,男子用自制喷火器烧对方房门,在哥哥听到动静打开房门时,再用菜刀砍伤对方。 哥哥事后被送院治疗,手脚多处蒙受撕裂伤,因手指神经被砍伤,手指可能永久性麻痹。 《联合早报》报道,被告符明才(译音,27岁)昨日在庭上承认一项持危险武器蓄意伤人的罪名,另外两项恶作剧纵火的控状,则交由法官于9月19日下判时一并考虑。 案情显示,被告的父母于2000年离婚;被告与母亲同住,哥哥和妹妹则与父亲同住。在成长过程中,被告和哥哥的关系不佳。 母亲后来于2023年3月搬走,被告也暂时搬去与父亲和两兄妹同住。 2023年6月16日早上,被告醒来后发现哥哥将牙线放在自己的牙刷上。被告感到恼火,为了表达不满,于是用自制喷火器将厕所的肥皂架烧毁。 哥哥发现烧毁的肥皂架后,感到不开心,便想办法激怒被告,好让他离开单位。哥哥决定关掉无线网络(WiFi),这一举动惹恼了被告。 被告随后拿出自制喷火器和一把菜刀,走到哥哥的房外,开始用喷火器烧房门。听到门外传来的声响,哥哥开门检查;被告此时就拿起菜刀挥向对方,砍伤哥哥的右手。 两人随后打了起来,哥哥的右脚和胸部也在过程中被砍伤。 庭上透露,哥哥后来被送院治疗,进行神经修复手术,事后拿了40天病假。 被告的律师代求情时说,被告有一个不安的童年,与哥哥关系疏远,也经常遭对方虐待。这导致被告患有忧郁症,事发时有些反应,因而才犯案。 此外,由于是受害人企图惹恼被告,因此恳求法官轻判。 法官表示需要时间考虑判刑,案展9月19日下判。
2星期前
(新加坡28日讯)两名电召车司机在新加坡樟宜机场接客时发生口角,其中一人气得将对方推到车子上,然后三次使劲掐住对方的脖子;莽汉承认蓄意伤人,被判坐牢两周。 《联合早报》报道,65岁被告迪索沙共面对两项控状,包括蓄意伤人和辱骂他人,他于今午在国家法院被治罪。 这起案件发生于今年1月25日下午2时55分左右,在樟宜机场第四搭客大厦的乘车处。 根据案情,驾驶电召车的被告,案发当时开车前往乘车处5号门口,准备接载一名乘客,另一名电召车司机李文忠的车子就在后方。李文忠两次对被告的车子鸣车笛,接着超车驶到被告车子的前方,将车子停在7号门口。 因不满李文忠的行为,被告也将车子开到7号门口。已经下车的李文忠走到被告的车子前,用手势向后者表达不满。被告接着也下车,两人开始吵起来,并且用粗话互骂对方。 李文忠骂完后,走回车子欲帮忙提着行李箱的乘客。岂料,被告仍心有不甘,他上前将李文忠推到车子上,一手掐住李文忠的脖子;在两人继续互骂过程中,被告又掐李文忠的脖子多两次。 一名保安人员见状赶紧上前劝架,将两人分开。被攻击的李文忠脖子感到疼痛,他隔天上诊所求医,拿了两天病假。 被告认罪后向法官求情称,他在本案发生之前,从未做出任何公路暴力的行为,“但他(李文忠)当众辱骂我的母亲,我的情绪变得非常激动,因为我的母亲已经过世……”被告表示,对失控的行为感到非常后悔。(人名译音)
3星期前
(新加坡30日讯)水果商与同行起口角,事后动手打对方,因宣泄15秒的怒火,换来15天牢灾。 被告是马来西亚籍男子张明凯(33岁),他昨天承认一项蓄意伤人的控状。 事故发生在今年1月23日晚上10时30分左右,地点是裕廊西91街第965座组屋附近的露天停车场。 受害人是一名24岁的马来西亚籍男子,他与被告都是水果商,两人的摊位邻近。 根据案情,受害人与被告当天下午3时已经吵过一架,受害人指被告对着他的同事大喊。被告于是问受害人,要不要找地方解决双方的不满,受害人并没回应,之后回家休息。 晚上10时左右,受害人回到摊位开始值晚班,被告又过来对着受害人吼叫。一名公众见状,建议两人到第965座组屋附近好好谈。 没想到走到露天停车场之后,被告开始拳打受害人的头。受害人想逃跑时,被告再往他头揍三下,受害人绊倒跌入水沟。 被告这时拳如雨下,前后攻击受害人15秒。他之后怒指受害人,然后大喊:“够吗?够吗?” 受害人事后被送往黄廷方综合医院接受治疗,他的头部、右拇指以及右脚踝都擦伤,拿了三天病假。 被告昨天被判坐牢15天。(人名音译) 公众拍下视频成证据 打人视频被公众拍下,受害人倒地后被告不但没停手,还趁机多挥几拳。 根据案情,被告痛打受害人的过程被一名公众拍下,该公众之后把视频放上脸书。 庭上昨天播出画面。根据视频,穿着蓝衣的被告上前打了穿着白衣的受害人,受害人试图用手挡脸,结果倒在地上。被告没有停手,还趁机多挥了几拳。 事后,一名灰衣男子试图劝架,而受害人被打到一度无法起身,最后好不容易爬起来,又遭被告二次打倒在地,也遭狂骂。
2月前
2月前
(新加坡18日讯)怀有身孕的妻子打算独自一人回斯里兰卡探望母亲,结果此举激怒丈夫,愤而要求她堕胎,否则把她和胎儿都杀死。 《8视界新闻网》报道,36岁的新加坡籍男子昨日对一项刑事恐吓罪名表示认罪。另一项刑事恐吓罪和两项蓄意伤人罪在判刑时也被纳入考量。他被判坐牢7个月。 为保护受害者,法庭下令不得公开夫妻的姓名。 多年来家暴妻子 丈夫早于2016年就开始对妻子施暴,因对“鸡毛蒜皮”的小事感到不满,而对她拳打脚踢,甚至掐住她的脖子。长达一年的时间内,妻子都未反抗或就医。 丈夫于2018年继续对妻子施暴,所打伤的部位一般都会被衣服遮住,以防被他人察觉。 妻子从同年起开始拍下身上伤痕并多次报案。 最严重的一次施暴,是丈夫多次用拳头打她的左臂和腹部。直到妻子报了警,丈夫才停止殴打她。尽管遭受虐待,妻子也没有申请人身保护令,因为丈夫每次家暴后都会向她道歉。 妻子是于去年3月16日告知丈夫要独自回斯里兰卡探望母亲。 丈夫听到消息后感到生气并恐吓说:“去堕胎。否则我会拿刀杀了你和胎儿。我会把你们剁成一块块。” 受到惊吓的妻子把自己反锁在房内并致电母亲寻求帮助。母亲联系被告的父母,不料男子不但没有冷静下来,反而坚持要杀死妻子。 被告隔天起床后感到更加生气并再次恐吓妻子:“如果我回来时你还在这里,我会杀了你再把你丢到大街上。” 受惊吓的妻子赶紧报警。 由于被告长期对妻子施暴,控方因此要求判处被告监禁6至8个月。 若刑事恐吓罪名成立,可被判坐牢长达10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若是蓄意伤人,可被判坐牢最长一年,或罚款最高1000元(新币;约3500令吉),或两者兼施。
2月前
(新加坡10日讯)女佣受雇照顾无法自理和沟通的中年智障女子,女佣声称因工作压力大而对女子动手,用藤条和拳头将她打到瘀青。恶行被揭发后,女佣被控两项蓄意伤人罪,她认罪后被判坐牢10个星期。 监控器拍下被告恶行 根据法庭文件,34岁的被告帕帕顿(Pa Pa Tun)来自缅甸,她在2022年受聘贴身照顾患有智力障碍、无法自理且无法正常沟通的48岁女子。 基于受害女子的情况,被告会跟随女子轮流住在对方哥哥和妹妹的家中。 今年5月35日到6月6日之间,女子的妹妹两次发现女子身上出现瘀青,被告面对女子的妹妹质问时却一问三不知。 6月11日,女子的嫂嫂查看监控器检查女佣是否已帮忙女子冲凉时,意外揭发被告的恶行。 女子的妹妹得知后立刻报警。 被告在警方介入调查后才承认罪行,并表示知道女子是弱势群体,但照顾她时倍感压力。 有关监控器画面显示,被告于5月21日早上帮女子洗澡时,用藤条鞭打女子。隔天早上,被告同样在帮她冲凉时,拳打女子的头部,女子的身体两次都出现瘀青。 不过,因为被告的行为被揭发时,女子的瘀青已经消退,她并没有接受任何医疗检查。 法官:不幸事件 被告昨天认罪后在庭上求情时说,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她对不起受害者和她的家人,请求法官轻判。 法官则认为被告明知道受害者是特需人士,且击打受害者脆弱的头部,表示这是一起很不幸的事件。但考虑到被告尽早认罪,可在刑罚上给予适当优惠,于是判她监禁10个星期。
2月前
(新加坡3日讯)把在接受调查的印尼女佣女友带回租屋处,引发房东不满报警,65岁男子拿刀与房东对质,双方大打出手,房东手臂被砍伤。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是现年65岁的男子林成宝(译音),他承认一项蓄意伤人和一项抵触防止骚扰法令的控状,被判坐牢2个星期。 受害人是一名39岁的狮城男子,他与被告在案发时是朋友,也是被告的房东,两人同住一单位。 1月13日凌晨零时34分左右,受害人报警称遭被告殴打,他指自己是屋主,被告当时手上拿着刀。 案情显示,两人起争执的原因始于某天,被告带着受害人不认识的女友回到单位过夜。 当受害人质问被告时,被告指女友是一名印尼籍女佣,她因涉嫌“一起警方案件”,必须留下来。 事发前一天1月12日晚上11时许,受害人因对被告女友留在单位感到不舒服而报警。警员抵达后告诉被告,他的女友不该住在单位里,随后还护送被告的女友离开。 被告因此对受害人不满,于是与受害人对峙并斥责对方。两人发生口角,甚至大打出手。被告一度要打受害人,被挡下来后,受害人将被告推到冰箱,然后走出厨房。 岂料,被告随后手持一把约15.5公分长的刀,朝受害人走去。受害人担心自己的安危,便朝被告脸上打了几拳,且急忙掏出手机报警。 被告随后再次走向受害人,两人扭打在一起。被告用手中的刀砍伤受害人的左臂,所幸受害人最终成功将被告按压在地。 警方抵达后,受害人和被告均被送往医院救治。 根据医生的医疗报告,受害人的左前臂外侧靠近肘部处有一道4公分的刀伤,手指也受了伤。 被告的伤势也不轻,他的鼻梁、左眼下眼睑、左人中和鼻孔处均有伤口;鼻骨、左上颌窦和左眼眶底也骨折,住院3天。
3月前
(新加坡3日讯)妇女喝醉后发酒疯,保安把她带到德士站,她却对保安又打又踢,警方到场后还掌掴警员,被判入狱12个星期,罚款1000元(新币;约3474令吉)。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童冠仙(46岁,译音)来自中国,是新加坡永久居民。她面对3项包括蓄意伤人阻碍公务员执行公务、公共滋扰,以及抵触私人保安业法令的控状。 根据案情,2023年9月19日凌晨2时许,被告在克拉码头被一名保安发现她正抓着一名男子, 但男子并不认识她,当时只想要离开。 男子离开后,保安护送被告到附近的德士站,岂料被告持续发酒疯,又哭又闹。保安遭被告打了几巴掌,小腿也被踢,于是报警求助。 警员到场后发现被告看起来相当醉,且鼻子在流血。当警员要求被告出示身份证时,她开始蹲在路上找,不久后开始从包里拿出东西并扔在路上,甚至挑衅警员逮捕她。 被告还要求警员整理她从钱包里掏出后扔在路上的钱。 在与警员交涉的过程中,被告反复对警员大喊大叫和嘲弄警员,警员不止一次要求被告冷静下来,要她不要大声说话,但她还是一意孤行。 当警员要求被告不要碰他时,被告扇了警员的左脸一巴掌,导致对方面部挫伤。被告后来在现场接受医务人员的治疗后被捕,并被押送至警局。 被告随后被控上庭,她早前承认其中2项控状后,于昨日被判刑。
3月前
3月前
3月前
3月前
(新加坡15日讯)青年沿着海格路一带,5分钟内先后推倒两名长者,一人额头撞栏杆需缝针,一人后脑勺着地头部红肿,青年昨天被判监8周。 《新明日报》报道,27岁被告邢吉武(译音)面对两项蓄意伤人,以及一项鲁莽行为危害他人生命安全的控状。 案情显示,今年4月4日早上6时15分,一名64岁男子在海格路(Haig Road)第11座组屋电梯大厅,准备走向附近的巴士站,他一边走路,一边用一把雨伞当拐杖。 就在这时,被告从后头跑向他,双手用力推了他的背部,导致他往前倒,头撞到栏杆,然后摔倒在地,额头左侧撕裂。被告推了人后,逃之夭夭。 过了5分钟,被告到隔了几座组屋的加美路(Carpmael Road)9号私宅单位,看到一名69岁妇女正在喂野猫,于是跑向对方,用右手肘往她胸部推了一下。妇女往后倒,后脑勺着地,导致头部晕眩红肿。 一名开车人士刚巧经过目睹了这一事件,随即下车帮助妇女并报警。 男子额头缝两针    妇女后脑勺红肿 男子出事后,向住在海格路第11座组屋的朋友求救,他后来经过加美路时,看见警员在向妇女了解事发经过,于是上前把自己也遭袭击的事告知警员。 男子额头割伤,事后到樟宜综合医院接受治疗,缝了两针。妇女后脑勺红肿,但拒绝接受治疗。 警方调查后确认被告身份,案发5天后将他逮捕归案。
3月前
3月前
(新加坡14日讯)新加坡一家宠物店的老板曾犯强奸罪被判监鞭打,出狱不到两年又伸咸猪手,趁视他为关心自己的“叔叔”的13岁少女一手握著一只仓鼠时非礼她,吓得少女借故脱逃。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卓南成(53岁,译音)面对4项控状,包括非礼、蓄意伤人和抵触关税法令的罪行。他不承认非礼罪,经审讯被判罪成。 根据控方的结案陈词,受害人是名13岁女中学生,常光顾被告的宠物店和仓鼠玩,唯有一次向他买了一只仓鼠。 据少女庭上所述,被告友善,让她感到亲近,会日常跟她聊天,且不会叫她消费。 后来,少女养的仓鼠出现皮肤问题,于2020年6月22日下午3时45分左右,为母亲跑腿时,顺道找被告询问仓鼠皮肤问题。 被告请她带仓鼠过去以便给予正确的建议,于是少女回家放了东西,再度带仓鼠上门。 被告介绍了一款香粉,但少女母亲说再看看才买,少女谢过被告后准备离开时,后者突然问她要不要看新来的仓鼠。 被告接着去取仓鼠,少女坐在一旁的凳子上等。 被告拿来仓鼠宝宝放在少女的左手上,少女的右手则握着自己的仓鼠,然后被告坐在她对面的凳子非礼她。 少女不知所措,惊醒后称“得回家了”,把凳子往后一挪,放下仓鼠宝宝匆匆离开,并致电友人告知非礼一事。少女的手机后来没电,只好向偶遇的学长借手机。 学长供证时说,少女当时声音颤抖地说遭非礼,建议她回学校求助,老师转告了她的母亲。 母亲回家的路上致电被告,对方否认非礼一事,她随之报警。 被告证词前后不一 被告证词前后不一,法官不买账。 少女事后不敢独自回家,害怕年长华裔男子,常常会做噩梦,也因此影响了课业,经过宠物店时会脾气暴躁,也会拉着朋友叫她“不要靠近那里”。 被告则一味否认,称一切只是个误会,当时只是扫开少女肩上的鸟,否认非她少女;他也称不时有顾客进来,根本没机会坐在她身旁。 被告后来又改口,说或许担心少女又弄掉仓鼠宝宝所以看着她,但顶多碰到她的手,最后才承认坐在她对面。 被告也指少女不诚实,买仓鼠时骗了他5元(新币;约17令吉),所以特别注意她,担心她会偷东西。 但他又称间中走出店外和娃娃机负责人聊天,控方认为这不符合逻辑,指被告是个不可信的证人。 控方求判7年预防性监禁 被告曾入狱近20年,控方促请法官考虑判被告7年预防性监禁。 据早年报道,被告2005年12月10日凌晨4时到早上8时,先后在新加坡三巴旺公园和兀兰一带与一名15岁少女发生性关系。受调查期间,他又对另一名14岁少女霸王硬上弓。 涉及14岁少女的强奸罪,被告被判监16年鞭打10下,涉及和15岁少女性交的罪状,他被判坐牢2年又6个月,刑期待强奸罪的刑满后才开始。 主控官指,被告前科累累,自1987年开始犯下多项罪行,长期监刑都没能阻止他再犯,因此为了公众安全,应当考虑预防性监禁。 此外,被告这次再犯导致少女受到精神创伤,接受调查期间又犯下另外3项罪行,可见重犯机率很高。 法官表示需要时间斟酌,案展7月26日下判。 骂被告‘强奸犯’ 女顾客挨揍 另一方面,一名女主管要免费猫粮被拒还遭轰出宠物店,大骂被告是“强奸犯”,结果挨揍。 根据蓄意伤人的控状,51岁受害人是沙拉店主管,她常光顾被告的宠物店并获得免费商品。 2022年9月24日,受害人再次上门要免费猫粮,被告不给,还把她轰出店外,气得受害人破口大骂他是“强奸犯”。 当晚8时许,受害人再次到店里,见被告和几个朋友在店外抽烟,又叫他“强奸犯”,说自己鄙视他,气得被告朝她的脸挥拳,还抓头发掌掴她。 被告边叫妻子报警,边想把受害人拉进宠物店,后者途中摔倒他才放弃,盯着她直到警方抵达。
3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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