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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同

前日,看见歌手方大同过世的消息,想起四个月前他刚出新专辑的时候,我一张专辑重复地听了好几天。后来又将他过往所有的专辑,从最初的《Soulboy》照着时间顺序一张张听下来,最后定格在《梦想家 The Dreamer》。明明是多么有才华的歌手啊,却因为气胸疾病使得说话与发声低哑。整张专辑音乐旋律的编排依然保持精良,唯独声音充满瑕疵,恰恰是这些不完美的缺陷,更能突出一个歌手的个人特质,让整张养病时创作的专辑听下来是如此动人。 方大同放置在整个华语音乐里是特别的,无论作曲,编曲设计,律动还是嗓音,都拥有无可替代的独特性,完全找不到与之相似的歌手。只要Spotify和电台偶然切到他的音乐,即便从未听过这首歌,也能大致猜到这是方大同的音乐。我想这就是风格吧,唱歌好听的歌手非常多,但是在唱腔和曲风上能有自己高辨识度风格的歌手却极其稀有。 我想文学也是这样的,文学的风格会体现在作家的文字上。从一个歌手的第一张专辑慢慢听起,是撰写文学研究报告与论文时养成的习惯。同样的,认识一个作家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把他所有的书看完。 将作家所有作品一字排开,从第一本少作开始阅读,好作品与戏谑的烂作品同等重要,只要读得多,自然会发现他的语言习惯,常用词汇,分节断句节奏,内容走向,审美眼光,阅读品味等风格凝练的养分。每个文字和手法的选用,都是在不断地做分支选择,为什么使用这个字而不是另一个字,为什么要这样写而不是那样写。这些细微的差异会决定在作家笔下每个文字摆放的位置,最终汇集成一篇完整的作品。当一切的抉择都是自然而然的完成,不再需要过多地深思熟虑,风格也由此展现。当你读完一个作家所有的作品,那些不断地重复出现的题材内容和叙事方法,能够令你留下深刻印象的部分,都是作家的个人风格。 当然,风格也是会嬗变的。有些作家在第一本书出版时,就已经拥有了自己的语言风格,有的人偏好古典半文半白的句子,有些人喜欢读起来怪怪的翻译腔文字。以上风格都无关好坏,皆是个人的选择。但更多时候,自己的语言模式是需要经过长时间慢慢摸索。往往只要找到自己的舒适区和固定的写作模式,或是发现从未有人涉略的题材领域,就会坐定成为标签,打起保卫战,构筑出自己高辨识度的堡垒。 只要谈及某个作家的名字,自然就会联想到能对应的风格或主题标签。这对我来说其实并不是件坏事,一个作家最重要的除金钱外,就是自己的作品被人记得,而题材和风格与一个作家的印象高度绑定,就是最简单被人记住的方式。如同唱歌好听的歌手满大街都是,但拥有自己风格特点,能被标签化的歌手,往往更具有记忆点而被人所关注。所以有些作家一辈子都在书写自己苦难的父亲母亲,写故乡的兴衰往事,写马共和雨林的冒险。各种讲座活动与课程只要涉及此类主题就会开始招魂,把那些十几年前的作品挖出,因为标签就是一种宣传卖点,让作品具有能够一再被拿出来讨论的话题性。 风格的定调与勇于尝试不同风格的写作是矛盾的,当同种风格和主题在某些作家的笔下一再出现,总会招来审美疲劳的闲言闲语:怎么又在消费苦难的父亲母亲,怎么所有的诗写来写去都是同一种调调。而频繁尝试切换多种风格又难以让人形成印象——写得不错,然后就忘记了。如何保留自己高辨识度的语言风格特色,同时又勇于探索不同类型题材,我想无论身处什么艺术领域,这都是创作者必须思考的事情。 相关文章: 【专栏.月儿弯弯照】胡玖洲/活着的名字 【专栏.月儿弯弯照】胡玖洲/遇事不决,魔幻现实书写 【专栏.月儿弯弯照】胡玖洲/关于写作,我说的其实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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