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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

3月前
(新加坡12日讯)冒充名校老师行骗案越来越猖獗,新加坡建筑商先后接到冒充2所中学教师的骗子,声称要找他装修,所幸他机灵询问女儿,才避免被骗。 《联合早报》报道,事主林先生(58岁,建筑商)指出,他于本月9日接到电话,有一名自称是华侨中学的男教师“陈先生”称,学校图书馆要进行装修,询问他是否能帮忙。 “陈先生”当时还通过手机应用程式Whatsapp发了一个显示华侨中学钟楼照片的链接给他,也约他于本月10日下午3时在这个钟楼见面。 “他还跟我拿车牌号码,说要帮我跟学校登记,然后叫我隔天直接进去学校就可以了。他甚至说,隔天校长也会来一起讨论图书馆装修的事。” 事主指当时没怀疑“陈先生”,毕竟对方约在学校见面,且跟他拿了车牌号码,说要帮忙跟学校登记。 事主当天回家跟女儿讨论这件事,女儿帮忙点击那个钟楼照片的链接,看到谷歌留言有人揭发这是个骗局,他才恍然大悟。 “为了确认,我隔天试图打给他,但都打不通。过后我又收到一名自称是南洋中学老师的来电,称学校需要做装修,那次我就没理会了。” 据了解,骗子一般联系上建筑商,会称自己是名校教师,指学校需要货物或装修,还要求商家帮忙从指定“供应商”购买材料。直到商家付钱后,骗子和“供应商”失联,才知自己被骗。 谷歌留言显示,有公众也称接到来自“华侨中学老师”的电话,要求购买70个床架。另外公众也留言说,骗子甚至约他在本月5日见面谈油漆的事情,后来发现是骗局。 警发防诈视频 吁公众警惕 警方通过简讯发视频,提醒公众有骗子冒充顾客,要求商家从指定“供应商”批量订购。 骗子有时还会发伪造截图,称自己已经付了一部分钱。商家随后会被引导向指定“供应商”付钱,但最终没收到货物。 警方建议公众采取“ACT”三步骤的防范措施。 “A”是“Add”,在手机上下载Scamshield应用程序;“C”是“Check”,先“查”明底细,向官方网站咨询;“T”是”Tell“,遇到诈骗后立即向有关当局通报,且警惕朋友和家属避免他们被骗。 被要求向“供应商”购买30罐油漆 一罐逾1300令吉 不愿具名的拆除业者于本月11日也拨打媒体热线,称自己本月10日接到来自华侨中学“主任”的电话,要求帮忙拆除学校建筑的部分结构,并约好隔天下午3时在学校外见面。 该业者称,本月11日上午10时又接到“主任”来电,说需要他帮忙购买一些油漆给学校另外一个部门。 “我跟他说这些油漆很难买到。他就跟我说有人可以介绍,但是一罐超过400元(新币,约1393令吉),要求我买30罐。我当时觉得怪怪的,就不理他了。”
4月前
5月前
6月前
6月前
7月前
8月前
8月前
(新加坡27日讯)为了多卖些鱼给职总平价超市,一名鱼类批发商在10年内贿赂3名超市员工,涉及金额至少8万6780元(新币,下同;约30万8495令吉)。 根据《8视界新闻网》报道,71岁的林保兴(译音,Lim Poh Heng)是鱼类批发公司Kiang Huat Sea Products Co (1998)的合伙人,职总平价超市是他公司最大客户之一。 他因3项行贿罪名被判坐牢8个月及罚款2000元(约7109令吉)。这些罪名涉及4万8600元(约17万2769令吉)的贿金。另6项涉及3万8180元(约13万5726令吉)的款项,法官在下判时已一并考虑在内。 由于被告以需要看病和处理其他事宜为由,要求延迟服刑,因此刑期从3月11日开始。庭上并未揭露所需处理事宜详情。 3名前职总平价超市员工分别为48岁的林建国(译音,Andrew Lim Kian Kok)、70岁的史福南(译音,See Hock Lam)和61岁的蔡丘星(译音,Chua Teow Hym)。3人已被起诉和判刑。 超市员工伸手要钱 林建国和史福南是职总平价超市夜班采购小组成员。 林建国负责为连锁超市旗下所有分店向供应商购买鲜鱼和海鲜。价格由职总平价超市和供应商事先决定,但他可以挑选供应商,并决定向每个供应商购买多少。 他还可以以低廉的价格购买供应商的多余库存,并可以代表超市来决定所购买的数量。 案情显示,林建国于2014年向被告讨钱,以换取他向被告的公司买入更多鱼。 被告同意支付林建国500元(约1777令吉),之后每个月付500元,2018年上调到2000元。 偶尔,另一名前超市员工史福南会提醒被告支付林建国。被告持续行贿至2020年10月。 被告会把钱放入信封,在裕廊渔港交给林建国。 另一名前超市员工蔡丘星则于2010年和2015年农历新年期间,收了被告3个红包。 每封红包金额至少200元(约711令吉)。庭上披露,被告这么做是为了同蔡丘星“维持良好工作关系”。 这是因为超市仓库管理员蔡丘星负责接收供应商的存货,并决定从袋装存货中扣除多少重量,以计算冰镇海鲜所需的冰块。 介于2016年11月至2017年2月,被告向蔡丘星发出WhatsApp短信,要求他多买特定种类的鱼。蔡丘星答应了。 行贿逾10年 贿金逾8万新元 副检察司陈培伟(译音,Tan Pei Wei)指出,由于行贿超过10年,加上所涉及的贿金,因此要求判监10个月至14个月。 被告律师则要求轻判,他指当事人年事已高,是个“教育程度不高”的“传统华人”。 这位律师还说,被告是一名活跃的基层领袖,也是区内一个鼓励年长者保持活跃和优雅晚年的委员会成员。 律师还补充,对于一个从未触犯过法律的人来说,当他获知有关调查后,他给与充分配合。 不过,地方法官驳回被告应被视为初犯的求情,指他已“持续行贿将近10年”。 最终,被告被判坐牢8个月及罚款2000元。
9月前
(新山22日讯)在本地一家公司负责业务企划(AE)的44岁女主管声称“供应商”要求汇款至平时以外的其他银行户口付款,导致其公司面对46万4400令吉损失,警方目前已将案件列为欺骗案跟进调查。 柔佛州总警长M.古玛于今午发出文告披露案情时指出,警方于前日(20日)接获一项投报,44岁女主管向警方做出举报,指该公司在今年2月中旬,与一家“供应商”通过电邮进行交易购买棕油,较后该公司收到相信是该供应商寄出的回邮,指示她的公司付款至供应商第二个银行户口,受害者的公司不疑有它,于是进行转账至指定银行户口。 他指出,在付款之后,受害者的公司接获该“供应商”的电邮,内容是有关下一次购买可提供价格折扣,这立即引起受害者公司的怀疑,于是将原有供应商的电邮地址与该“供应商”电邮地址进行对比,才发现当中有所差异再深入查探。 他指出,这名女主管公司于是致电联系原有供应商,才知道后者并没有指示付款,而且也分毫没有收到。 他表示,警方目前已开档调查这起案件,并援引刑事法典第420条文调查此案。 他呼吁民众或私人公司在交易付款时要多加谨慎,特别是收到指示付款至非寻常银行户口,并且应该向相关供应商先进一步核对。 他也提醒私人界不时提高电脑系统安全级别至不容易被入侵。 古玛披露,截至今年1月份至2月17日,共发生719宗欺骗案,同比2023年同时期的453宗,增加了266宗或59%,带来的损失高达3388万2390令吉74仙,同比2023年同时期的1774万7881令吉92仙,增加了1613万4508令吉82仙或91%。 他提到,上述719宗案件当中,有664宗或92%案件是受害者仅通过线上而从未见过也并不认识嫌犯身份,进行网购、投资、寻找工作机会、贷款或电话诈骗。 为此,他促请民众保持警惕,勿轻易相信社交平台上的资讯,使用反诈应用程序及网站“Semak mule”多方查实。
9月前
1年前
(新加坡5日讯)男子在就读理工学院期间开始吸食大麻,甚至协助供应商贩卖大麻赚钱,当时他才18岁。如今23岁的他,被判坐牢13年和打鞭8下。 根据《8视界新闻网》报道,新加坡籍被告关俊彦(译音)面对4项指控,他昨天承认贩运大麻和服食大麻素衍生物的罪名,第3项控状由法官在下判时纳入考量,第4项控状则被撤销。 被告是在一名朋友的介绍下,从2017年4月开始吸食大麻。他和朋友会共享大麻,价值120新元的10克大麻足够两人服用大约两周。 他说,他认为吸大麻“很酷”,会被周围的人佩服。 被告的朋友在2017年底被捕后,他曾停止吸食大麻一阵子。但在2018年6月,他找上一名大麻供应商赚外快,再次吸毒。 供应商要他帮忙取货、把大麻供应给客户,并且答应给他30%的利润。 控方指出,被告的生活奢侈,抽烟、赌球和喝酒都需要钱,他因此同意协助大麻供应商。 被告和供应商通过电话和WhatsApp进行沟通。他按照供应商的指示,向身份不明的人取货,然后分拆成小块,放入可重新密封的袋子。 他将大麻运送给供应商的客户,收取货款,并将钱交给供应商,供应商也按照约定向他支付30%的利润。 2018年7月11日,被告在卡尔弯(Gul Crescent)一带的巴士站,向一名身份不明的印度男子取了两块大麻。 他将这些大麻块放入背包中,等待供应商的进一步指示。他的背包里当时还装着之前取的15包大麻。 然而,中央肃毒局掌握了这笔交易的线索,被告在巴士站被逮捕,执法人员从他身上起获了毒品、电子秤、一把用于切割毒品的小刀和多个可重新密封的袋子。 当时,他身上共有至少480.79克大麻。执法人员也在他的住所搜出更多毒品和吸毒用具。 被告的尿液被验出有大麻素衍生物,而大麻供应商也在同一天被捕。 被告涉及贩运总量达329.99克的大麻,控方要求判处13年监禁和10下鞭刑。 被告的辩护律师为他求情时要求少两下鞭刑,但同意刑期。律师说,被告犯下非常严重的罪行,但犯案时才18岁。他也指出,被告患有适应障碍和抑郁症状。 首席地方法官告诉被告,他交友不慎非常不幸,相信他在被还押的这5年内,已经利用这段时间反省,思考出狱后如何走上正途。
1年前
1年前
2年前
2年前
(新加坡19日讯)声称不好意思拒绝好友要求,男子答应挂名当供应商老板,与新加坡足球总会前部门副总监夫妇,欺骗足总花费近52万元(新币,下同)购买运动用品,被判监4个月。 被告萨卡(45岁)面对37项欺骗控状,他昨日承认其中5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两名涉案同伙是里克拉姆吉星(42岁)和他的妻子阿丝雅克林(35岁)。前者从2010年开始在足总担任市场经理,2017年7月擢升为商业与业务发展部门副总监。他和被告是儿时玩伴。 阿丝雅克林在2014年成立一家名为All Resource Network(简称“ARN”)的公司,主要提供活动管理和运动用品,里克拉姆吉星也参与ARN的业务。 两人打算在2017年结婚,为避免足总知晓,两人隐瞒与ARN的利益关系,特意拉拢被告,把ARN的独资经营者从阿丝雅克林,改为被告的名字,再以公司名义为足总提供运动用品。 被告当时觉得难以拒绝朋友要求,因此答应夫妻俩的计谋。 不过,被告仅挂名当老板,并未参与ARN的业务,只是按指示开设银行户头和签发文件,以及回应足总发来有关货物的询问等。在这期间,被告没有领取薪水,也没有从中赚取酬劳。 另外,这对夫妻涉嫌以类似的方式与另一家公司Myriad Sports & Events的董事串谋欺骗足总,而被告也参与其中。 新加坡贪污调查局在2019年接到举报后,揭发3人罪行。调查显示,从2017年至2018年间,被告与夫妻俩串谋,欺骗足总向他们购买近52万元的运动用品。 夫妻俩事后被控上庭,案展至12月15日进行审前会议。 更多报道,请留意星洲日报、星洲网。
2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