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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

之一:水墨画 我从小就爱画画。大概五六岁的时候,我常常一大早就蹲在门口,拿着一根枯枝在沙地上画个不停,直到太阳晒得背脊生疼才肯罢休。上了中学,学校举办班级设计比赛,我总是最投入的那个。可工作以后,生活的重担一压上来,画笔就渐渐被我束之高阁,好长一段时间都没碰过。 多年以后,妻子和同事聊起艺术,碰巧这位同事竟是我中学的学弟。他告诉妻子,我当年画得不错。妻子回家后半信半疑地问我:“你真的会画画吗?”即便我再三确认,她还是不太相信——毕竟,她从没见过我动笔。 旅居上海那阵子,有一天路过多伦现代美术馆,看到了美术班招生的海报,我心血来潮,就决定重拾旧梦,当场报名学水墨画。上课第一天,我兴冲冲地推开教室的门,迎面却是一群稚嫩的孩子。我原以为老师是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太太,背对着我坐着。结果那“老太太”听到动静后一转身,竟是个男老师!那时搞艺术的人,为了“扮酷”,大多留胡子、蓄长发,我猜他也应是这样。他笑着解释,因为成人班只有我一人,所以不得不和孩子们同班上课。他让我先用毛笔在宣纸上画线条打基础,还郑重其事地说至少得练3个月,才能掌握用笔的要领。上了半天课,我把练习作业递给他看,他先愣了一下,随即惊讶地看着我,似乎不太相信那真是我画的。 老师年纪比我稍长,又因为我是班上唯一的成年人,久而久之,我们也就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他毕业于上海大学美术学院,原本主修西洋画,后来才改学中国水墨,算是半路改行。西洋画讲究形体准确,而他画起水墨画来却格外奔放,形象夸张,颇有“八大山人”的味道,和他早年的训练风格迥然不同。课余时我们常一起聚餐,他也介绍圈内的朋友让我认识,对我从不吝惜夸奖。只可惜后来我离开上海,又换了手机,联系就此断了。 学水墨画,文房四宝当然得备齐。那时候可没有现在这么方便的网购,我为了买到称心如意的笔和宣纸,几乎跑遍了上海福州路上的书店和文具店。笔,要湖州的才好;宣纸,当然首选安徽的。生宣、半生熟、熟宣的差别,硬毫、兼毫、软毫的用途,全都是那时一点点摸索学来的。 有一次去日本旅行,在一家文具店里看到一支毛笔,简直一见钟情。虽然价格不便宜,我还是咬牙买下。至今那支笔我都小心收藏着,一次都没舍得用。说也奇怪,中国生产那么多好笔,我偏偏对那支日本毛笔情有独钟。而偶尔街上看到有人用扫帚在地上写大字,我就暗自感叹:扫帚又便宜又潇洒,当初我怎么就没想到省点钱呢! 那段时间,我买了不少画册和书籍,当然少不了《芥子园画谱》。赵万里说过:“此书为画学津梁,初学画者多习用之。”《画谱》卷三里讲“兰谱、竹谱、梅谱、菊谱”。四君子中,竹、梅、菊常见,唯独兰,生活中极少碰到。胡姬花虽也属兰科,却少了几分书卷气。画中的兰叶修长飘逸,胡姬花的叶子却显得肥短,气质不太一样。直到有一天,我在悉尼皇家植物园里看到一株外形优雅、极富“东方气韵”的兰花,顿时眼前一亮,立刻拍照发了朋友圈。果然,有识之士留言:“这就是中国兰!”那一刻,我真有种“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惊喜。 大量临摹 磨掉初心 尽管如此,学习水墨画其实挺枯燥的。初学阶段要大量临摹名家作品,一笔一画都得尽量贴近原作。老师每次点评,不是嫌下笔太重,就是说墨色太淡;有时还要求我把原画放到一旁,凭记忆再画一遍。我心里暗暗嘀咕:这不是太违背人性了吗?艺术难道不该尊重每个人的自由表达吗?久而久之,我对这种“填鸭式”教学渐渐生出倦意,热情也一点点被消磨掉。最终,因为移居澳洲,也就暂时放下了毛笔。 不过,我始终觉得,画画这件事就像一位老朋友——也许会沉默很久,但总会在某个时刻轻轻敲门。也许哪天,心境不同了,我还会再次拿起毛笔,和它继续“折腾”。 之二:素描和油画 油画,在很多人眼里总带着几分神秘感。记得上初中时,有个同学带来一幅自己画的油画,全班立刻围过去啧啧称赞。在我们那样的小城里,能画得好就已让人佩服,更别说还会画油画了。那些色彩艳丽的颜料、各种画笔、画刀、调色油,全让我看得眼花缭乱。那一刻,我暗暗立下志愿:将来要当个油画家,背着画具去浪迹天涯。 后来,我来到了悉尼,国立艺术学院成了我圆梦的起点。那是我第一次真正接触“视觉艺术”:即通过视觉来呈现创意的艺术形式,包括素描、绘画和版画等。 对美术生来说,素描课上的人体速写和写生可是绕不开的必修课。只有画好人体,才能真正掌握比例与结构,这是绘画的基本功。艺术从来离不开社会与文化的背景,但即使在开放的澳洲,也难免有人会把“人体写生”与“色情”混为一谈。 有一次,我坐上穿梭于各郊区的小巴,司机是个健谈的白人男士,一路上滔滔不绝。他见我抱着画夹,立刻猜我是画家。我笑着说,还在求知的路上。乘客陆陆续续下车,临近终点时,车上只剩我一个乘客。司机告诉我,附近的河岸风景如画,许多人都在那里写生。知道我不赶时间,他特意绕了个大圈让我去看看。忽然,他神秘兮兮地问道:“你们学艺术的都画人体吗?下次上人体写生课记得叫上我!”我啼笑皆非,只好装作勉为其难地说:“好的,好的,下次要是画男模特,我会叫上你,不过门是锁的,你得自己翻墙进来。”他听后哈哈大笑。(明日续完)
3天前
记得读书时期,爸爸总是带我去喝椰花酒。我们驱车前往郊区的泰裔村子,当地的村民都非常热情。 为了欢迎客人,他们会提早杀猪,在院子里升起一摊火,烤得香气四溢。村民与外来的客人,聚在同一个屋檐下,一边聊天,一边等着香喷喷的烧猪上桌。猪肉被剁成大块,端上桌,大家围坐一起,边吃边笑。 接着,主人家会从屋里拿出一瓶瓶自酿的椰花酒。那是从椰花茎中收集的汁液,经过半天自然发酵后,变成乳白色、带点酸味的酒。其实味道并不好,却是村民最引以为傲的待客之礼。 夜幕低垂,村民敲起皮鼓,吹起笛子,高唱着熟悉的〈Loy Krathong〉,翩翩起舞。成年人喝着椰花酒助兴,孩子也跟着乱跳一通,笑声此起彼落。那一幕,总让我难忘。 毕业以后,虽然哥市只是个小地方,却也有几间酒吧。年轻时,朋友常相约去玩乐,喝酒不过是生活的一部分。喝没几口就脸红,被笑说“这么快就醉”,其实只是体质问题罢了。 那时觉得抽烟、喝酒都稀松平常。后来步入职场,身分转变,也开始注意形象,夜生活自然淡了。朋友各奔东西,聚会也越来越少。 有了家庭与孩子之后,更得时时提醒自己。生活被工作塞满,为了生计,根本没时间放松。直到后来,走过病痛、走出阴霾,我才明白医生那句“要学会享受人生”的真正意义。 于是,我开始为自己而活。 旅行途中,我喜欢尝一尝当地的啤酒。每个地方的啤酒味道都不同。有的清淡如水,有的浓烈扑鼻,也有的让人微醺昏睡。只是小酌一杯,就像在日本居酒屋一样,是种生活的滋味。 酒杯里的生活味 有时在海边,看着浪涛,一口一口喝着啤酒,那是我最自在的时刻。即使独自一人,也觉得无所谓,因为那份平静本身就是幸福。偶尔与朋友相聚,共享美食,喝点红酒,聊聊天,就是简单又快乐的事。 酒喝多了伤身,小酌却能暖心。有人喝酒为热闹,有人为配餐,不同的场合,不同的心情。就像西方人讲究“食配酒”,那也是一种生活态度。 前阵子,旅游部长因为在宴会饮酒而惹上麻烦。许多穆斯林批评喝酒是罪,甚至搬出佛教五戒来评断。还有人指责华人不遵从戒令,没有信仰。其实他们不明白,华人的信仰可以是多元、自由的。 我向往的自由,是能自己决定生活的方式。只是,在这片土地上,我们是否还保有那份真正属于自己的自由?
6天前
2星期前
2星期前
看到老师信息的时候,我犹豫了很久。要不要为《正心诗选》写书评? 我不是一个读诗、写诗的人,不知道诗歌应该是什么样子。打开《正心诗选》,我好奇的是小孩的诗会怎样的不一样。 记忆中最早的诗歌,是小学三年级校长为我们量身定制的一首诗,让我和3位同学去美罗参加诗歌朗诵比赛。我们之中没有谁就真的明白诗,只是谢天谢地它没有像六年级大朋友们的演讲稿一样长。校长一字一句地带着我们朗诵: “我们新村的大清早/花草上滚着晶莹的水珠……” 我没有看到水珠,我看到一张旅游券,知道这首诗将带我们去很远的美罗。对于9岁的新村孩子来说,美罗确实很远——那时候我们和老师去过最远的,不过是10分钟路程外,在小镇中心的英文小学。所以同学说他的梦想是冒险家,我猜就是这么来的。现在我已经不记得当时我们究竟是怎样比赛,又怎样灰溜溜地从台上下来,可是我记得校长车子的冷气是坏的。 我们敞开车窗看吹风看风景,觉得这真是一次充满未知数的旅行。校长的车没有收音机,我们缠着校长说话。 “校长,美罗有多远?”“什么叫公里?”“美罗是有很多Milo吗,不然为什么要叫这个名字?”……校长真的很不容易,开车之外还要耐着性子回应我们无止境的问题。 当校长叫我们在车上练习朗诵时,我们悠悠地开始找别的乐趣。车子在红绿灯前停下,我怂恿朋友和隔壁车子的司机打招呼。 “你不是说你要做冒险家吗?”他翻了个白眼,把冒险的机会还给我。 “我又不要当冒险家。”我放声大笑,指着他总结:“你的梦想也没有很坚定。” 校长焦头烂额地找不到地点,一个小时半的路程延长,怎么也到不了,我们背着校长悄悄地说最好永远找不到……清晨的风吹进来,我们说原来车子没有冷气会更好,怪不得校长一直没有把车送去修。校长呵呵地笑了。 后来回家,校长继续迷路,我们沿途找人问路。车厂老板拿着门前大树折断的树枝,在泥地上给校长画路线,我们蹲在路边看美罗的风景,研究这里的人是不是都爱喝美禄。过后还问了板厂老板、路人,校长顺便买了几块木板回去做木工。我和朋友因此认识了板厂的员工,我们用蹩脚的国语和他交流,这位新朋友就给我们展示了厂内收藏的各国纸币,我们只会哇哇哇的回应。还有板厂外面的小沟渠,里面有很多小鱼,我们好奇它们可不可以作为美罗的纪念品跟我们回家…… 在GPS还没流行的年代,那是我最早见过的诗意。 迷失在小镇 我们真的认识过吗? 中学也遇见很多的诗歌,华文之外,还有马来文和英文,霸道地要我和它们相识相知,用考试分数胁迫我。我捧着字典把那些字的意思逐个查遍,把中文意思连贯起来念;学国语老师用缠绕的腔调读那些诗,想像文字是粘粘的,把人带到悠远的时空里去—— 小学有位只会读国语和英语字的老师,很凶,上她的课总是提心吊胆,班上最调皮的同学在她的课也不敢说话。有一天,很凶老师忽然换了一副很温柔的面孔,指着课本上的马来诗,问我们知不知道怎么唱。她轻轻地演示起来,我听得入迷,觉得她不是朗读,是在唱歌,就像后来我听到人家唱Wau Bulan…… Ewah ewah e wau bule/E wau bule teraju tigo/Ini male samo samo/Samo samo bersuko ghio 我悄悄地学起那些唱腔,想像自己正站在一片青青草原上,我的月亮风筝摇摇晃晃,也要飞到蓝天去找月亮。那时,我的天空里有永远的月光。我开口唱,结果像是CD卡顿,我的月亮卡在电线杠上,怎么样也拽不下来。我被自己逗得忍不住想笑。 我还是乖乖地从参考书上死记那些诗,tema、persoalan、gaya bahasa……管它到底什么意思。我发现自己还是比较适合和诗歌相忘于江湖。不对,首先得是考场。 我试图寻找我和诗歌之所以不能和平共处的原因。大概因为我从小就是个话特别多的人,心里有太多的事想说,想别人应该也如此。诗歌好像装不下我过多的话,我总觉得诗歌离我好远,隔着诗看人,也带着雨季的潮湿和冷意。 我想了很久,始终觉得自己写不出诗集书评。 但是我读到12岁的正心写她带着锁头的手账本。我也有过类似的手账本,凯蒂猫的厚皮封面,右边有直排的密码锁。那是鼓起莫大勇气和妈妈开口从小学书展上买的,买回去以后一直舍不得用,只是滴答滴答开关密码锁,知道有一处地方,可以收藏我许多的小秘密。等到长大一些,舍得在上面写字了,纸张却开始泛黄。而我不也再喜欢凯蒂猫,也记不起那些小秘密了。 那些以为长大一点再去做的事,最后竟都不了了之。 我从来就没有放过风筝,没再重游过美罗。校长在诗歌朗诵不久后就转校走了,很凶老师也在同年退休。至于冒险家朋友,他并没有变成冒险家,听说,他现在奔波各地,成为保险销售员。小镇明明那么小,我们却不断迷路。太多次了,我在远远看见他们。我忍不住地怀疑,我们以前真的认识吗?很凶老师真的为我们温柔地唱过一首歌? 可是我没有一个手账本。孩子时候看见的温柔、暴戾、受伤以至于忧郁,隔着十几年回头看是无处可寻,甚至不免连自己也不了解自己,但居然就这样长大了。正心有一本手账本,装着童年的诗歌,是一件多么幸运的事。 诗歌还是老样子,喜欢时不时地跑进我的生活和我打招呼。 所以我还是写下了一篇离题的文字。我依旧不知道诗歌是什么样子的,但我记得它曾经带我去很远很远的地方。我想《正心诗选》之于正心也一样,是她通往远方的地图。 而我借着她的诗,绕了一圈,竟也意外回到那本被我遗忘的凯蒂猫本子身边。
2星期前
2星期前
3星期前
且看〈未知的领域〉的一段话,当作者来到莎士比亚的Stratford小镇:“所以现在莎士比亚之于我,多少有点亲切了。我不来,也许我无法懂得更多。” 旅行是为了什么?其中意义数之不尽,但最多人会说的,大概是一个“玩”字。 伍燕翎在《移动的光》里,记录了她2003至2005年期间写下的17篇旅行短文(书内多用“行旅”二字),其中两篇回应过“旅行是为了什么”:旅行之于我,大概没有办法定义为从一个地方游览到另一个地方的观光活动。(〈一个旅者〉);我知道自己是一路寻找,寻找一个爱情的便当。(〈寻找爱情便当〉) 这两段话,在我看来有一定的互文性,先不探讨作者的“爱情便当”所指,但其中透露的讯息,大致上和“旅行是去‘玩’”的意义上是大相径庭的。我在另一篇专栏文章〈马新跨国诗选〉提过:“我始终相信在文学作品里阅读过某地再到当地游历时,那种共鸣与心灵上的同步是无法磨灭的”——这种想法正好被这本作品所印证。 且看〈未知的领域〉的一段话,当作者来到莎士比亚的Stratford小镇:“所以现在莎士比亚之于我,多少有点亲切了。我不来,也许我无法懂得更多。”若是硬要帮作者的分辑再细分,除了辑一和辑二着重于记录她在英国的生活、风土、打工以及“流浪”之外,其余3辑都诸多着墨于文化以及文学上的朝圣,特别是辑三,遍写了徐志摩、林徽因、莎士比亚、简·奥斯丁、弗吉尼亚·伍尔夫等著名作家文人的“现代寻访记”;甚至当作者在巴黎时,还掂量着米兰·昆德拉那孰轻孰重的故乡困境,而不是香榭丽舍大道上各种闪耀的名牌与时尚——可我想,又有哪个文人墨客到欧洲旅游时,会忽略掉作者书中所踏过的足迹,和那些闪闪发光的名字所生活过、存在过的时空间说不呢? 于是乎,旅行和去“玩”大抵有了明显的界限,前者乃是寻找、印证、共情那些历史艺术文学文化的出访;后者是踏雪无痕打卡留念到此一游的新记忆,而这大抵也是这本书珍贵之处,我们读的“XX旅游攻略”或“XX必打卡地标”的文字,而是另一种更富情感,会让你于彼时彼地驻足良久的情绪——为旅行或去“玩”,提供了另外一种可能与诠释。 可如果认为这是一本纯粹的文人墨客“沉闷的文化之旅记录”,那无疑是错误,辑一和辑二大量记录了生活在他国的游子,无论是落地生根、偷渡、回不去还是不愿回去的,种种人与事的微观侧记。 比较可惜的是,作者虽落脚在有着史上伟大球队之一的城市——利物浦,却始终没有记录足球方面的面貌,让我这个利物浦死忠球迷无法借着作者的文字“朝圣”,可这就是旅行中的选择,而选择也将造就不同的回忆与遭遇。所以是去旅行还是“去玩”?说着说着竟又变得别无二致了。 更多文章: 【马华读立国】赖殖康 / 五一三•忆述之沉重 【马华读立国】赖殖康 / 诞生即苦难——《母墟》里的童女漫游
3星期前
3星期前
前些日子去土耳其旅游,拜访了位于布尔萨(Bursa)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朱马勒克兹克村(Cumalıkızık Köyü)。这座被誉为“奥斯曼帝国诞生地”的古村落,保存着传统奥斯曼时期的民宅和鹅卵石街道,是体验土耳其乡村历史与文化的重要窗口。 途中,当地导游阿尔甘告诉我们,羊在土耳其历史上曾是重要的牲畜,甚至在奥斯曼帝国早期可能作为一种“货币”或计税单位。虽然我未找到直接证据表明羊被官方认定为法定货币,但历史上确实存在一种名为adet-i ağnam的税制,意为“羊的数量税”,反映出羊在生活中的重要经济价值。 从观念上看,货币最神秘的特性,在于它能将抽象的社会信任具象化。在经济学中,货币除了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之外,还需具备可度量、可分割、易携带、耐磨损、易识别、难伪造以及价值稳定等特征。羊虽然不能完全符合这些条件,但牲畜本身即是财富,也是可交易的资产,因此在特定历史阶段,成为一种“自然货币”并非不可能。 人类历史上,货币形态远不止金属铸币或纸币。尤其在从“物物交换”向金属货币过渡的时期,许多可度量、有流通性的物品都曾扮演交易媒介的角色。 1000年前的宋朝,中原与大辽、西夏等国贸易中,除了铜钱,茶叶、丝绸和马匹也承担了部分货币功能。更久远的一千九百多年前,丝绸之路上,商人常以丝绸、茶砖、香料和珠宝作为交易媒介。尤其在西南和西藏地区,压制紧实的茶砖长期作为“砖茶货币”流通,在商队间具有稳定的交换价值。 香烟也能当成货币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德国经济崩溃,恶性通胀蔓延,人民对当时的货币“帝国马克”失去信心。在西德美军占领区,人们转而使用“香烟货币”进行交易。有记录显示,《纽约先驱论坛报》甚至曾用150条香烟支付其驻德国记者站的装修费用。 当货币体系崩塌,人们对官方货币失去信心,社会常会回归实物或有保存价值、具备流动性的物资,作为临时替代货币。 放眼现代,马来西亚以棕油换取中国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俄罗斯以天然气交换欧洲的工业设备等等。这些以初级产品进行的“等价交易”,看似回归原始“物物交换”,实则仍延续着货币的经济本质:它们跨越国界,绕开传统货币体系,却依然扮演着价值衡量与交换媒介的职能。 从贝壳到牲畜,从金属到纸币,从信用卡到加密货币,货币形态的每一次演变,都是人类社会关系网络重构的外在表现。 旅途中,阿尔甘所讲述的“土耳其羊群曾经是货币”之说,激起了我层层联想。或许正因如此,我始终无法认同网络视频中对旅行的调侃:“旅行不过是从自己活腻的地方出发,跑到别人活腻的地方散散心,且小住几天。” 真正的旅行,是去体验他国的风土人情,是在异乡的风景里,照见人类共同走过的路,也是去见证文明的多样化以及历史的层叠。
4星期前
2月前
这一次,她把视线拉回故土,以“完成一个心愿”的姿态,踏遍马来西亚13州,并且亲手绘制明信片。从柔佛丹绒比艾(Tanjung Piai)——亚洲大陆最南端,到沙巴古达(Kudat)的Tip of Borneo——婆罗洲最北端,她以画笔取代快门,以邮戳替代定位,交给时间运送回自己手上,回放当下的心情。 这本书,差一点就不会问世。作者谢丽芬(昵称小芬子)在2024年5月无预警昏迷送院,在鬼门关前打了个卡。所幸,老天爷暂时将她退货。她在插喉抢救后奇迹苏醒,又继续走跳人间,把这段生命的“续集”,写进一本书里。 在这个被社群媒体“即时影像”支配的时代,手写明信片是欠缺效率的老派产物。可是,当你翻开小芬子的新书《在大马13州寄手绘明信片给自己》,却会惊觉这份“老派”,正是生活里最稀缺的体现。 启程属于自己的旅行仪式 小芬子自1998年起,无论是出国公干还是私人旅行,她总会为自己寄一张明信片。2016年,她出版第一本书《在旅途中,为自己写一张明信片》,收录自23个国家寄给自己60张明信片的故事。 这一次,她把视线拉回故土,以“完成一个心愿”的姿态,踏遍马来西亚13州,并且亲手绘制明信片。从柔佛丹绒比艾(Tanjung Piai)——亚洲大陆最南端,到沙巴古达(Kudat)的Tip of Borneo——婆罗洲最北端,她以画笔取代快门,以邮戳替代定位,交给时间运送回自己手上,回放当下的心情。 旅程与土地的再发现 读这本书,很像跟随小芬子展开一场寻宝游戏。她追寻“零公里”(0km)的地标——每个州属公路的起点。她带领我们游历马来西亚:森美兰丹绒端(Tanjung Tuan)于1528年建立的古灯塔、霹雳河上的维多利亚桥(1879年)、霹雳安顺斜塔(1885年)、以及新山协裕面包西菓厂(1919年开业至今)…… 这不是单纯的旅游笔记,而是让读者再次凝视土地,重新发现与连结。她说:“有些事物,因为你发现,它才存在。” 重生后的礼物 这本书的出版,还有一层特别的背景。小芬子经历了突如其来的生死大劫,徘徊鬼门关,最终康复再出发。能把这段文字化为一本作品,无疑是一份“重生后的礼物”。因此,《在大马13州寄手绘明信片给自己》亦蕴涵人生的警示:生命太脆弱、命运总无常,我们必须用心去经历、去记录、去珍藏。 海外篇的另一扇窗 书籍以一分为二的设计呈现,翻转过来,是《在旅途中继续为自己寄明信片》(海外篇)。身为娱乐记者的小芬子经常出国公干。从台北金马影展、北京南锣鼓巷、首尔《与神同行》采访,到濑户内海的草间弥生波点南瓜、北欧的芬兰圣诞村、非洲好望角……这些跨越国度的风景,不只是旅行纪录,更像一封封世界寄来的信,提醒她人生无论走到哪里,都该留下一张明信片给自己。 为生活制造浪漫惊喜 这不只是一本游记,而是一份生活哲学。她以轻快笔调,将马来西亚的大街小巷、山川河海、历史人文,化为故事。同时提醒:旅行的真正价值,不仅是搜集景点,而是让自己在旅程里,与土地、与内心重新相遇。 她给读者的溫柔提醒 这本书,我以为它既是马来西亚的地理人文志,也是旅人心灵的日记。我真心认为,它适合大马中学生选读;对成年人而言,它则是一种提醒:在繁忙生活里,也别忘了为自己规划一场专属的情趣与浪漫。 当你试着为自己写下几行字、寄出一张明信片,你或许会在未来某一天,与那个久违的自己相遇。这份看似老派的浪漫,正是我们最需要的温柔提醒。 更多文章: 【全民读书会】趁着国际翻译日,我们来谈马华文学翻译! 【读家说书】龚万辉 X 农夫谈封面设计:关于书本的第一道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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