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路西海岸大道剩余150公尺开工 限19“钉子户”7天内搬离


(沙亚南4日讯)西海岸大道(WCE)第三区建设工程,还剩仅仅150公尺的路段,便可实现从万津到瓜雪亚叁爪哇通车的愿景。
雪州政府限期已领取部分赔偿金,却仍不愿搬迁的巴生甘榜爪哇19名“钉子户”地主,最迟须在7天内搬离住家,以让路大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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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汉:搬迁后发放剩余25%赔偿金
掌管州房屋及文化事务行政议员拿督柏汉,昨日在州政府大厦主持最后一轮与各单位磋商的会议后受访表示,西海岸大道特许经营公司将在相关居民完全搬迁后,发放剩余的25%赔偿金。
他说,各造在会议中达致上述结果。与会单位包括西海岸大道特许经营公司、巴生县署及土地局、大马大道局(LLM)、地方政府、人民代议士代表及地主代表律师。
“会议一致议决,地主须从即日起的7天内清空单位并配合执法行动。若对决定不满,可通过法律途径提出挑战,由法庭作出裁决。”
柏汉指出,州政府也通过雪州房屋及地产局,提供“精明租屋计划”(Smart Sewa)的空置单位,协助受影响居民暂时安家落户。
他强调,受大道工程征地影响的地主,已领取75%赔偿金,剩余25%(约500万令吉)将在他们完成搬迁后,由大道特许经营公司发放。
他说,州政府是在征询多个相关机构及雪州法律顾问意见后,才作出该决定。

150公尺路段工程延误一年
柏汉也表示,从万津通往太平的西海岸大道,是重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有助在节庆期间纾缓交通流量,满足道路使用者需求,并推动地方经济发展。
“(第三区)仅剩的150公尺路段工程已延误一年。这项决定旨在重新启动工程,避免项目继续受阻。这并非反对大道建设,而是部分地主对征地程序及赔偿金额存有异议。”
他指出,巴生县土地局将在7天期限届满后,援引国家土地法典第426A(i)(c)条文,对违反第425条文者,展开联合执法与拆迁行动。
据了解,甘榜爪哇的征地纠纷已持续多时,目前仍有19名地主拒绝搬迁。这些地主是大道工程范围内52名地主之一,大部分已接受特许公司赔偿。
全长233公里的西海岸大道,连接霹雳太平与雪兰莪万津,沿途设有21个出入口,而且雪州衔接多条主要大道,包括南巴生河流域大道(SKVE)、新巴生河流域大道(NKVE)、南北大道(PLUS)、北巴生海峡大道(Shapadu)及吉隆坡─瓜雪大道(LAT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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