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警长丹斯里拉沙鲁丁说,若警方有合理怀疑民众违法或涉嫌犯罪,可根据刑事程序法典及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检查对方手机;可这项宣布,会不会出现警方可能涉滥用职权现象?因此,民众很是质疑警方检查百姓手机的动机,也是无可厚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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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民众面对警方要求助查时,都会愿意配合;惟每个行业都有“害群之马”,警队也不例外。检查手机不是问题,但最大的问题是,警方在执行这项工作时,如何确保是在合理和合法情况下,而且不会无缘无故地检查手机,这是民众的疑虑。
作为警队一哥,全国总警长有责任向普罗大众解释清楚,甚么情况是可以合理且合法地检查民众手机。不只,他能否确保警方在执行有关工作时,不会出现滥权的可能?我们明白,警方检查民众手机的目的一般为办案;可不要忘记,民众曾多次揭发,警方执法时出现违法行为。
当民众被警方要求配合调查时,若与案件调查有关非得出示手机内容助查,是不会引起任何质疑的;但若无违法的民众,也有可能遇到“找碴”的警方(或是害群之马),无故要求谁谁拿出手机接受检查,如不配合,或会惹上妨碍警方执法罪名。届时,到底谁才有理了?
所以,警方在这方面有没有明确的指南,民众绝对有权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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