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14日讯)一名男销售员遗失大马卡后,不想重新申请时被罚款,向警方报假案声称遭匪徒抢劫,不料谎言被查案官揭穿,周五早上将被控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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梳邦再也警区主任旺阿兹兰助理总监周四发文告说,根据嫌犯(25岁)报案说,前日凌晨约1时,他在首邦市USJ 14/1D路步行时,被两名共骑一辆摩托车的男子持刀抢劫约200令吉财物,不清楚匪徒的种族及摩托车车牌。
他说,警方深入调查后,发现所谓的抢劫案并没有发生,“受害者”报假案的动机是为了节省因遗失大马卡而重新申请时所要缴付的罚款。
他说,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182条文(报假案)及第395/397条文(结伙持械抢劫)进行调查,警方调查报告提呈予副检察司后,被指示援引第182条文提控嫌犯,嫌犯将于明早在沙亚南法庭面控。
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监禁最高6个月或罚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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