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訊)吉隆坡市政局執法組走一圈旺沙馬朱,充公了一切用來“霸佔”停車位的異物,當中包括塑膠瓶、洗衣液瓶、曬衣架、破輪胎及塑料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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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市政局嚴陣看待民眾以異物“霸佔”停車位的做法,並在日前到旺沙馬朱一帶進行執法時,開出了6張罰單給違例者。
組屋店寓區較猖狂
這類情況在組屋或店寓區較為猖狂,因為單位多,但停車位少,因此居住在當地的民眾不惜一切,使用各種異物來霸佔停車位,好讓他們放工或外出回來時,能停在原位。
另外,根據觀察,在花園住宅區也有類似的情況,其中更誇張的是,有居民使用塑膠瓶和塑料桶霸佔了路肩一大片區域,不過,那些異物最終都被充公了。
吉隆坡市政局是援引1974年道路、溝渠及建築物法令,開出這些罰單給違例者。
當局在臉書貼文也強調,執法組將不定時到其他地方執法或監督,民眾也可以上網舉報(https://adukl.dbkl.gov.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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