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生26日訊)多次勸告業者無效後,巴生縣土地局拉大隊展開執法行動,拆除8間在政府地段違建的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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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生縣土地局發文告指出,該局是今日與雪州土地與礦物局、巴生北區警區、國能及雪州水務管理公司的執法人員,聯手拆除位於巴生雙溪克拉末道違建的屋子。
文告指出,這場執法行動是符合法律的規定,旨在保護政府財產,避免受到侵佔。
“巴生土地局早於今年7月16日,援引國家土地法典第425條文,發出警告信給業者。”
文告說,該局也在現場豎立警示牌,並關閉有關地段,可業者冥頑不靈,仍然無視縣土地局多次的警告,繼續展開建設的工作。
“相信業者是將屋子建好後,售賣給公眾,所以巴生縣土地局勸告民眾勿在沒有了解房屋項目背景的情況下,被輕易說服購買房子。”
此外,巴生縣土地局強調,根據《國家土地法典》,侵入政府土地是嚴重違法行為,可被罰款高達50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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