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自獨立至今已經邁入了第67個年頭;不難發現,作為一國之都的吉隆坡有許多老舊的建築物,其中不乏為年久失修的組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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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屋乃分層地契房產,在法令下居民需要每月付管理費予管理層作為管理組屋範圍內的一切。
可是,組屋管理層在收取有關費用時經常面屋主不給予合作的情況。大部分的組屋都無法收取百分之百的管理費。有的甚至面臨只有不超過50%的人繳交管理費。
缺乏經費管理和運作,直接導致一個組屋社區病態百出。小區內設施與設備陳舊及損壞、衛生環境糟糕、毫無規劃的停車位以及安全隱憂等種種問題都是目前老舊組屋區所面臨的問題。
政府計劃提呈城市翻新法案(URA),對城市內尤其是吉隆坡一些老舊的區域推行重建計劃。吉隆坡市政局也已經鑑定了139個潛在重建區,其中91塊土地指定為住宅用途。
居民對重建計劃的內容充滿不確定性和不瞭解,是他們反對的主要原因。他們會認為,計劃一旦進行,他們將面對流離失所的情況,或是短暫搬離他們長期以來居住的舒適圈,與原有的社區脫節等等的恐懼。
在全球化的影響下,馬來西亞作為邁向現代化城市的國家,是有必要跟世界接軌,從多方面和角度去考量城市翻新法案的推行。
我認同這項法案的推行,可以帶動經濟發展,從中改善社區和居民的生活質量。但是,對於當地特有的歷史性和文化特質,如文化遺產等,都應保留下來。
我認為,在推行這項重建計劃前,應該好好與當地原居民溝通,讓大家清楚瞭解整個概念,何去何從等的種種疑慮。儘可能在重建計劃中,納入該社區原有的地緣特色,在現代建築美學中注入原有人文風情元素。
同時,應以居民的意見為最大考量,進行重建計劃的發展商不能以利益作為出發點,不應大幅度提升社區的容積率,增加居民的居住壓迫感,對周邊基設造成負擔。
汰舊換新、老區重建,絕不能犧牲了原有的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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