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亚南9日讯)雪州政府保证,在推动和发展稻产区生态旅游时,不会影响州内粮仓的农粮供应。
掌管雪州地方政府、旅游及华人新村事务行政议员拿督黄瑞林,今日在州议会回答伊斯兰党双武隆州议员莫哈末占比里的口头提问指出,州政府对稻产区的生态旅游活动,制定了关于开发与商业化用途的有序规划和管制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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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解释,制定和执行这些政策,是要确保国家的稻米生产,不会因为稻产区蓬勃的生态旅游活动而受到干扰、甚至有稻米减产的问题。
他强调,雪州土地及矿务局和大马生产力机构(MPC)合作,在各层面为进行农业以外活动的利益相关单位,展开收集数据制定“农业以外特别准证指南”的工作,以便能作为民宿业者、地主、地方政府和县署及土地局的参照。
他补充,地方政府也会监督和管控已展开生态旅游的稻田区,确保不会违背国家生产粮食的初衷。
特定情况住宅可转商用
黄瑞林举例,根据国家土地法典(第828号法令)第115(4)(a)项条文,明文规定只有单张地契土地上的20%或五分之一部分,可作为住宅用途;不过州政府允许在特定情况下,地主或农民可申请把住宅建筑物,转换为商业用途,比如用作民宿。
他说,地主申请把农业地上的民宅建筑物转换为商业用途,无需达到最低面积的门槛,因为有关单位征收的特别准证费用,乃根据商业用途类型所占用的土地面积来计算。
需时审批越野车项目申请
对于土团党伯马登州议员努鲁莎兹瓦妮在附加提问环节指出,有来自一些旅游业者的特别准证申请,比如在生态旅游区进行ATV越野车项目,但还未获得有关单位的允准,州政府有否简化和加速审批提供业者便利;他回答会以个案探讨,若有必要可带上州经济行动理事会(MTES)讨论。
“我知道在稻产区如适耕庄、大港和丹绒加弄一带的旅游活动蓬勃,包括ATV越野车活动,仍处审批允准的阶段。有关单位需要一点时间考量,比如土地、法律层面等,我会确保执法单位能有效根据个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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