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6日讯)根据吉隆坡市政局的电动车充电站(EVCB)的指南草案,建设的充电站必须注意多项安全考量,包括设置危险警告告示牌、主控隔离开关(main isolation switch)、消防喷淋系统、准备灭火毯(fire blanket)等,以确保安全至上。
根据吉隆坡市政局的指南草案指出,充电站的停车格必须至少2.5公尺×6公尺,可让障友共同使用的充电站的大小则需至少3.5公尺×6公尺;至于充电站与普通停车位之间的分隔空间必须至少2.5公尺宽,以及兴建分隔墙(dinding pengasing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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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站距离消防龙头阀(landing valve)不可超过30公尺,譬如消防栓、湿式立管(wet riser)或干式立管(dry riser)。
未列入任何建筑物条规
此外,据市政局建筑物管控组的报告指出,电动车充电站(EVCB)是新设施,目前还未列入于任何建筑物条规(UUKB),因为它是现有停车位(TLK)的设备(aksesori)。
电动车充电站可在数个类型的场所设立,包括住宅区(分层地契及非分层地契)、非住宅区(如商业区、工业区或机构)、油站、以及休息站(R&R),亦可以安装在室内或室外,或者是建筑物的露天顶楼(open roof top level),同时必须远离楼梯或安全出口的位置。
充电站的充电模式分为慢充(3kW)、快充(Fast charging)(7-22kW)、超充(Rapid charging)(43-50kW)以及超级快速充电(Super charging)(>150kW)。
制定指南考虑4事项
根据规划组的资料显示,吉隆坡市政局是于2023年11月28日批准使用电动车充电站的规划指南,不过当局在制定指南时也考虑4大事项。
1)多层住宅对电动车充电站的需求;
2)电动车充电站(譬如油站)发展计划需求;
3)在吉隆坡市政局管理的路边停车位申请安装充电站的过程;
4) 在制定充电站指南之前,必须与多个重要机构协商,包括大马能源委员会、国能公司、消拯局、充电站业者(CPO)
电动车充电站
发展分类 | 交流电(AC)(≤22 kW) | 直流电(DC)(>22 kW) |
现有的发展、新的发展 | 1.室外 | 1.室外,譬如路肩 |
2.露天或无封闭的空间 | 2.露天或无封闭的空间 | |
3.在建筑物所有楼层 |
3.在建筑物里的4层楼: a. 底层(Ground Floor)、 b. 地面上的1楼、 c. 地面上的2楼、 d. 地下层1楼(Basement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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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a)现有的发展范围的条件包括拥有完工和合规证书(CCC)或入伙纸(CFO),并且已经安装充电站、或者还未安装充电站。 b)新的发展则包括修订计划,其中规划许可、建筑计划、建筑物计划的申请还没或是即将提交给吉隆坡市政局,又或者已经提呈但未获得市政局的批准。 |
➤ 有地住宅(分层或非分层),安装电动车充电站的数量是根据需求而定 ➤ 多层的分层住宅 a 充电站数量必须是全数停车位当中的至少2%; b 鼓励在访客停车位设充电站,同时也可让障友司机使用; c. 鼓励在每个建筑物,为电动摩托车准备至少1个充电站 |
➤ 非住宅的发展 a. 充电站数量必须是全数停车位当中的至少2%、鼓励至少安装一个可以同时让障友司机使用的充电站; b. 鼓励为电动摩托车准备至少1个充电站; c. 允许并鼓励增加充电站数量、超出最低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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