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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4:17pm 14/06/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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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打伤男童被控伤人认罪 允准暂缓入狱2个月提上诉

(大都会)女子打伤幼童,被控蓄意伤人
女子被控蓄意伤人后认罪,被判入狱2个月。不过,被告律师要求暂缓执行刑罚,将提出上诉。(高建业摄)

(巴生14日讯)4岁疑排便在裤子而遭托儿所女打伤一案,女被告今早被控;惟被告俯首认罪,被判监禁2个月!

不过,被告允准暂缓执行入狱,以方便进入提出上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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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岁被告玛丽妮今早被带上巴生推事庭面控时认罪,推事茜蒂祖柏达宣判被告入狱2个月,即从被捕日算起。

控状显示,被告于今年5月13日约上午9时36分,在班达马兰路的一家托儿所,致伤一名男童,导致后者脸颊与背部都受伤。被告之举抵触刑事法典第323(蓄意伤人)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1年监禁、或罚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被告原本没聘代表律师,她当时向推事求情时,要求判处最低罚款。

她说,她来自低收入家庭,自己又是长女,每月仅靠1700令吉薪水养家;对于掌掴受害者一事她深感抱歉,亦对自己的鲁莽行为感到忏悔。

然而,副检察司却要求重判,因被告身为托儿所老师应表现出爱心,而非打伤孩子。这也给受害者造成一种创伤,必须给被告一个教训。

直至推事下判后,被告的代表律师却返回推事庭,要求允许暂缓执行判决;直至被告上诉至高庭作出裁决为止。

最终,推事允许暂缓执法,被告获准以5000令吉加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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