彷彿是因為身為藝術生的關係,知雨的舉止在很多時候,都太過“文藝”。
自小學繪畫的她,順理成章的進入了美術學院。因為“功課需要”,畫了一幅又一幅的“裸男裸女”,也雕塑大大小小的的“大衛像”。那些作品常常震撼她那對思想保守的父母。雖然女兒一再的說這就是藝術,可是他們實在是不懂得怎麼去欣賞藝術,也不懂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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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他們還是開明的。女兒喜歡這些,他們再不喜歡,也尊重女兒的決定。這可是他們唯一的孩子啊。
好不容易,知雨畢業了,知雨的爸媽想著女兒可以當個老師,教教美術,多好。她那身處教育界幾十年的媽媽,甚至已經想好與女兒成為同事後,孩子在眼皮底下的場景。
沒想到,知雨卻自個兒盤下了個小店鋪,開了紋身店。這可讓兩老急得焦頭爛額了。
他們倒不是在乎這冷門的生意賺不賺錢,他們擔心的是孩子的安全。在老一輩的人看來,普遍認為會紋身的都不是“善類”,那是專屬黑社會的標誌。想到他們花兒般嬌柔的孩子,整天與他們打交道,兩老不禁滿身冷汗。可是,知雨打定主意要做的事,誰能阻止得了?
在她看來,沒有什麼比人體更適合作畫了。而紋身則是一個人生命裡,永恆的畫作。再美好,再昂貴的一幅畫,也只是一個擺設,供人欣賞而已。可是紋身不一樣,每道紋身背後都有著一道故事。它會伴隨著一個人的一生,見證一個人的光輝暗淡。它是鮮活的,它是靈動的。她覺得用紋身去點綴人生,太酷了,很有趣。
就這樣,在格子大小的角落,知雨給許許多多的人紋上印記。她設計出來的圖案,深受顧客的喜愛。雖然沒賺到什麼大錢,不過倒也不賴。最賺的是,她因而認識了隨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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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句話是那麼說的,男人不壞,女人不愛,隨風就是典型的壞男人。挺拔的身高,配上嘴角的微微一勾,實在是帥。他的眼神裡,甚至帶著一股痞氣,可是這份玩世不恭的氣韻,更是叫人沉淪。但凡隨風出手,沒幾個女孩兒能抵擋得了。於是,知雨淪陷了。淪陷於他的幽默風趣當中,認為他殷勤的舉止就是愛她的表現。
很快的,知雨爸發現女兒的不對勁。透過一個眼神,幾句話,知雨爸就判斷出知雨正在戀愛中。女大不中留,該放手時,再不捨得也會交棒。再說,女兒的心都被人勾走了,他還能搶回不成?
一番打聽後,兩老決定怎麼著都必須要棒打鴛鴦。再怎麼說,那是已婚之夫啊!怎麼能行。
氣急敗壞的知雨爸媽,讓知雨在他們與他之間做出選擇。他們守著知雨,不讓她與隨風聯繫,還聯合起潤生攛掇著隨風接受潤生。但阻力其實就是助力。越不讓見,越是想見,越不讓愛,只會加深這份愛而已。她不可控的愛著隨風。
事情鬧了好一陣子後,在隨風的老婆出現,隨風決絕的表現,讓事情高一段落。終究,真心是錯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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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起來,潤生與知雨是青梅竹馬,潤生喜歡知雨已經多年,一直以備胎的身份,守在知雨身旁。可是感情這事,喜歡就是喜歡,不喜歡就是不喜歡。
兩老喜歡潤生的沉穩,知雨不喜歡潤生的沉悶。奈何,經歷過一場情傷後,知雨決定接受潤生。既然沒法與她愛的在一起,那就選擇愛她的。這是知雨退而求其次的做法,也是知雨帶著一份報復的心理去實踐的舉動。
被愛的有持無恐,知雨表現得甚是任性刁蠻,潤生卻永遠好脾氣不生氣。但他的討好,在知雨看來反倒卑微得讓人唾棄。是人都會疲憊,潤生在發現知雨是真的不愛他後,決定離開。本以為會高興的知雨,在潤生轉身之後,卻沒有想象中的喜悅,反倒有點兒不適應。
愛情,算什麼東西?它就是多巴胺產生的幻覺。習慣才是可怕的東西,它會慢慢吞噬著一個人。日常裡,全是對方的影子。他的好,一點一滴的貫徹著她的生活。她想他了。
她想,兩人是時候談一場戀愛了。愛情果然是不可控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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