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訊)不要以為亂挖道路沒事,吉隆坡市政局就道路承包商沒有依循標準作業程序(SOP)在道路上開挖,結果發出10張罰單給那些承包商!
隆市局於昨晚10時至今日凌晨3時,在數個地點展開公共道路挖掘工程特別行動,當中包括安邦路、敦拉薩路、冼都路、冼都巴剎路、頓布漢路、熱水湖路及陸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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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市局在臉書貼文說,當局是通過執法組、公共工程和灌溉組、基本建設規劃組、城市交通組和廉政組展開上述行動。
“我們主要是檢查哪些承包商或個人在挖掘道路、更換水管、修溝、安裝硬體設備、使用重型交通工具、建築結構、道路障礙物、封路及公共安全時,是否有牴觸指南。”
文告說,在此次的行動中,市政局到了7個地點做檢查,結果發現4個地點的工程沒有遵守標準作業程序,因此,當局發出10張罰單,主要是因為承包商沒有開挖道路準證、照明燈不足、沒交通管控員、汙水直接排入溝渠和使用沒有準證的羅裡運輸物品。
當局是援引1974年建築物和道路溝渠法令、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及1997年吉隆坡直轄區貨物交通工具條例開出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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