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雪6日訊)趙明福民主促進會主席黃業華與趙麗蘭昨晚從新古毛準備返回吉隆坡之際,突然接獲警方來電必須到新古毛警局接受調查,他們在晚上11時30分抵達警局,整個過程歷時50分鐘。
昨日,該會派發傳單和張貼尋人海報,表示正在尋找“失蹤的首相”,並提醒希盟領袖兌現曾經對趙明福案件許下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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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明福胞妹趙麗蘭表示,如果首相拿督斯里安華要他們到警局才能見到他,他們就來警局;如果要上法庭才能見到他,那他們就上法庭。
趙麗蘭在現場受訪時說,他們在國陣年代去補選時被警方逮捕,沒想到希盟年代去補選也必須到警局接受調查。
另外,她在臉書發帖表示,在電話上,他們被知會在刑事法典第504條文(蓄意侮辱和蓄意破壞安寧)下接受盤問,但在抵達警局後,在饒兆穎律師詢問下,被告知其實是以刑事條例504和4A選舉法令兩項條列下被調查。
(陳敬暉攝)
黃業華指出,他們從新古毛回吉隆坡途中,突然收到警方來電,要求他們回來接受調查。
“警方問了數道問題,包括我們是否被聘請,獲得酬勞來進行這項活動,為何我們要把海報和首相關聯起來,為何我們要破壞安寧等。”
他指出,如果他們被提控,他們也會在法庭上回答他們的問題。
他說,他們所張貼和派發的海報是非常簡單的尋人啟事,附上安華的樣子,呼籲人民看到可聯絡該會,這何來破壞安寧自由,煽動動政黨和政治自由?
“我們在履行公民在聯邦憲法底下的言論自由,我們不覺得這樣的行為應該受到處罰。”
他表示,政府嚴格限制涉及煽動3R(種族、宗教和王室),惟他們進行的行為不在3R課題內,而安華也曾說過,他公開接受批評,只要不要觸碰3R課題。
“我們只是質問他這17個月完全毫無音信,不理睬趙明福案件,這是針對政府是否履行責任,希盟是否履行承諾,這是向政府問責。”
他認為,這與煽動和破壞安寧是拉不上關係,不知道誰作為警察所說的公眾人士報案,要求調查他們;他們也不知道報案者的身份。
“我們在星期天(5日)於新古毛開始巡街半小時,就有穿著希盟標誌的印裔人士在記錄我們整個過程,並公開說要舉報我們。”
他表示,希盟應作出回應,是否是希盟或他們的支持者向警方舉報,才讓他們被警方逮捕。
另外,雪州行動黨宣傳秘書王詩棋表示,她代表行動黨嚴厲譴責報案者,因為這是不尊重人權的事。
“對行動黨來說,我們有在昨晚的講座現場與趙麗蘭等人進行交流,科學、工藝及革新部長鄭立慷也出席交流。”
她指出,他們尊重趙明福民主促進會的行為,因為大家都可以自己的方式去尋求正義,他們沒有反對,也絕對支持。
她表示,她也以朋友的身份和黨的立場,在新古毛警局陪同趙麗蘭和黃業華,希望他們一切都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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