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週4天工作、3天休息,會讓員工的快樂指數、工作生產力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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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12月1日起,新加坡員工可向僱主要求每週4天工作,這可是讓鄰國大馬的打工族稱羨。四天工作制,是指薪資與福利不變的情況之下,每週工作4天,每日工時8小時或每週大約35小時。
我們為生活而工作,同時也要勞逸結合,上班耗神耗力,需要充分的休息,才能走更長遠的路。對於四天工作制,一個月換來多4天的休假,一年下來就增加大約48天的休息日,加上普通週休、年假和各種公假,那一整年的工作日就變得更少。
冰島在2015年試行四天工作制,對公共部門的2500多名員工進行實驗,研究結果“大獲成功”,一週上班四天至少帶來三大好處:生產力更高、員工幸福感更強、對地球更有利。工作日縮短反而提高工作效率,因為員工更懂得安排和管理時間、職業倦怠感降低、碳足跡和碳排放量隨著通勤減少而降低。
我國的公假比其它國家多,而且以往曾常上演“馬國明放假”情況,已影響經濟領域和生產力,假期太多會導致生產力降低,四天工作制在我國的企業還不適宜落實。
推行四天工作制,前提是員工必須保持和提高生產力,業績表現不下滑,維持積極工作心態,不過我國的職業文化似乎還未到位,很多工作需要龐大的人手。縱使我們經歷過疫情和居家作業的工作模式,但後疫情時代,大部分企業仍召回下屬在辦公室辦公,居家作業和混合辦公模式都無法成為常態,遑論要落實四天工作制。
與其推行四天工作制,筆者認為企業更可考慮推行混合辦公模式或居家作業,尤其對於朝九晚五在辦公室的上班族。
科技發達不在話下,如今人們可遠程工作,任何訊息都能在指尖搞定,靈活選擇工作地點,尤其是城市的員工,可省略那段十多公里卻要耗時超過一個小時的通勤路程,從而累積更多時間和精力完成任務,工作效率與熱忱必定更高,這不就是老闆們要的結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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