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生15日訊)巴生綠林鎮有一塊學校保留地被租用興建商業建築事件曝光後,居民不滿迄今仍沒有任何執法單位採取行動。
巴生國會議員甘納巴迪勞和聖淘沙區州議員古納拉加都接獲有關投訴,其中前者也曾召開新聞發佈會,指有關商業建築沒獲發展規劃準證(KM)和其他單位的批准,並向各單位反映問題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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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如今此商業建築仍持續建設中,居民擔心執法單位若再沒有展開任何行動,投訴案件就不了了之。
羅裡川行致路損積水
居民們今早召開新聞發佈會時指出,自工程展開後,毗鄰住宅區開始出現道路損壞、道路積水、大型羅裡不停川行等問題,希望相關部門能出手解決民困。
“基於有關商業建築物地段較高,相信是排水系統不完善,結果如今每逢下雨都會導致雨水流入地勢比較低的住宅區,造成毗鄰住宅區道路淹水。”
他們說,只要下大雨超過10分鐘,毗鄰的住宅區道路就會淹水,住宅區外的道路更是汪洋一片。
居協:發展項目不應影響民生
綠林鎮其中一個住宅區居協主席佔德蘭指出,任何的發展項目都不應該對居民造成影響。
他說,此商業建築物還未開始運行,就已經對居民造成困擾,甚至面對閃電水災的隱憂,所以希望市政廳能夠採取行動。
市廳臨時聽證會未及出席
綠林鎮居民協會主席馮定忠則指出,市政廳曾在3月18日,針對上述計劃召開聽證會,但居民是在聽證會前半小時才獲知,最終都來不及出席聽證會。
他說,這是一個未獲得批准就推行的工程項目,而且也給居民造成不便,市政廳應採取行動讓工程停止施工。
李錫穩:拒發展申請
市廳多次發停工令
巴生市議員李錫穩指出,市政廳已多次發出停工指示,不過發展商卻忽視市政廳的指示,因此市政廳將採取進一步的行動。
他說,市政廳已正式拒絕此發展計劃的申請,同時將案件帶入司法程序,尋求拆除建築物的庭令。
“發展商確實有提出申請,不過已被市政廳拒絕,所以市政廳準備進入司法程序,通過法律對付發展商,同時也將撤回發展商原有的園藝執照。
他說,此工程已牴觸1976年城鄉規劃法令(172法令)第19條文,即在未經市政廳的允許下進行建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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