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邦31日訊)民眾受促不要當“垃圾蟲”,隨手把垃圾丟在路邊、後巷或是店屋前,一旦被逮,將面對被開罰款的厄運。
除此,民眾也不能把垃圾丟在巴剎或是公寓的垃圾房內,因有關垃圾房只供該巴剎小販或是公寓居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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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安邦再也市議會的臉書貼文,該市議會分別於3月25日和26日晚上7時,在安邦新鎮宏願路2/5(Jalan Wawasan 2/5) 的公共巴剎垃圾房埋伏垃圾蟲,併發出5張罰單。
隔天,市議會官員也在安邦新鎮宏願路1/10(Jalan Wawasan 1/10)的Gladden閣和D Casa共管公寓垃圾房埋伏,併發出3張罰單。
除了上述地點,太子園商業區店屋前和後巷也是“垃圾蟲”丟垃圾的地點,2星期前,市議會執法人員在該處埋伏時,也有“垃圾蟲”被逮。
李文彬:店屋後巷成“垃圾熱點”
為揪“垃圾蟲”,安邦再也市議員李文彬在日前也巡邏太子園店屋後巷,但沒有“垃圾蟲”被逮。
李文彬向《大都會》社區報說,太子園店屋後巷是其中一個非法丟垃圾的地點,一些不負責任的商家、外地小販和居民都把垃圾丟在該處。
他說,2個星期前,有居民把庭園垃圾拿去該處丟,其實居民可把小件的庭園垃圾如樹葉、泥土和雜草打包好後放在屋前。
他表示,市議會有收庭園垃圾,但沒有收樹木,樹木等大件的垃圾,居民需自行處理。
他指出,另一個問題是店寓居民愛從高空擲垃圾,他們已多次與聯合管理機構(JMB)討論,但問題還是一樣,希望民眾不要亂丟垃圾,因一旦被逮,將被罰1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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