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隆海南会馆申请暂缓开特大失败
(吉隆坡27日讯)雪隆海南会馆前署理会长拿督丁才荣指出,高庭谕令会馆作出的赔偿金,已远远超过会馆召开特大的6万令吉费用。
他说,不仅如此,随着申请暂缓召开特大的庭令失败,会馆必须承担更高的法律费用和开支。
ADVERTISEMENT
理事会拒开特大
“雪隆海南会馆理事会拒绝召开特大,已使会馆承担高额费用和法律费用,这并不符合会馆的利益。”
丁才荣是针对吉隆坡高等法庭今日驳回雪隆海南会馆,会长符和泽及陈官平要求暂缓召开特别会员大会的申请,并谕令会馆支付5000令吉的堂费一事发表文告。
高庭谕令必须召开特大
高庭同时维持原判,谕令该会馆必须在2024年4月19日召开特大,并在2024年4月5日向所有会员发出特大的通知。
2024年3月20日,吉隆坡高庭针对雪隆海南会馆会员提出的诉讼作出裁决,谕令该会馆必须在2024年4月19日召开特大,并在2024年4月5日向所有会员发出特大的通知。
除了以上判决,高庭也谕令该会馆必须支付起诉方总额7万5000令吉的赔偿费,并支付法律费用。
2024年3月25日,符和泽向高庭申请暂缓高庭的以上判决。
符和泽以大部分理事会成员将于2024年4月17日前往中国旅行等原因,表明会馆无法如期召开特大。
打开全文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