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雪10日訊)有垃圾槽不用,偏要隨地亂丟的垃圾蟲將被烏雪市議會嚴懲!
繼去年11月杪有垃圾蟲被隱藏在峇冬加里美食中心垃圾房對面的攝像頭拍到,無從抵賴而遭受懲罰後,本月8日(星期一)凌晨再有人因隨地亂丟和放火燒垃圾的行徑被拍下而無所遁形,讓市議會能依據車牌號碼揪出不負責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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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議會公關組發言人在受詢時,證實將對既棄垃圾槽不用又肆意縱火的民眾採取行動。
他說,縱火的垃圾蟲已對附近商民帶來困擾,因為焚燒垃圾後發出的熊熊火光和焦味,讓居民在睡夢中驚醒和害怕大火會蔓延至鄰近的民宅。
“明明垃圾房就只有數步之遙,而裡面的垃圾槽也未滿,但對方卻為了貪圖本身的方便而將垃圾丟在地上和縱火,此舉必須被嚴懲。”
垃圾至少燒了2小時半
根據公關組所公開的錄攝截圖,一名男子是在本月8日零時57分,騎著一部摩托車來丟垃圾。他將垃圾丟在垃圾房前的空地上後著手放火。火舌迅速卷向其餘垃圾,直至凌晨3時27分大火仍未熄滅,意味著至少燒了2小時半,以致引發居民的注意和擔憂。
發言人對該人棄垃圾槽不用,反而選擇放火燒燬垃圾的做法感到不解。
“看來這些人比較喜歡隨地亂丟,市議會迫於無奈,唯有公佈其行徑和給予教訓,以嚇阻其它垃圾蟲。”
或面臨罰款或監禁
他說,根據2007年(烏雪縣議會)垃圾收集、丟棄和銷燬地方微型法令,任何在不被允許之處亂丟垃圾者,一旦被控上法庭和被宣判罪名成立,可被罰款不超過2000令吉或監禁不超過1年或兩者兼施。
“市議會也有權向違法者開出不超過1000令吉的罰單。呼籲民眾向我們通風報信,一旦發覺有人亂丟垃圾便立即拍照取證,並且撥電03-6064 1050或發送電郵至[email protected],向固體廢料和公共衛生組投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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