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電視劇《我們與惡的距離》和《導火新聞線》後,《新聞女王》再次引起民眾的關注,尤其是新聞界的同行,成為飯後討論的話題。
相信一些記者都會被非新聞界的友人問起,我們是屬於《新聞女王》中的文慧心、梁景仁、張家研、許詩情、劉豔、徐曉薇或是馬家明等的角色。我都會幽默的回答:“我是劇中,站在主角後面的小角色,鏡頭只出現那幾秒的小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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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人問起,記者真的那麼拼搏,在火災時像劉豔那樣,衝入火場內拍攝視頻,取得第一線索嗎?雖然這套港劇中的部分劇情過於誇張,但卻讓我回想起數年前的一場採訪事件。
那一天晚上,我陪同事採訪一場戶外的政治演講會,並負責攝現場的照片。忽然,場外兩派人馬互相叫囂,勸架的一名長輩還不慎被打傷。
我立刻跑到場外,站在四輪驅動車上拍下這一幕,結果被數名男子警告,並大聲喝令我將照片刪除,我唯有趕緊逃跑,所幸獲得志願警衛協助。
後來,在每次的採訪案件中,一旦過程中發生突發狀況,自然反應就是“保命”,就如劇裡出現的一句臺詞“拍新聞也要安全第一”。不過,其實很多意外事故發生後,警方和消防員都會拉起警戒線,禁止任何人進入,不會讓記者進入採訪,影響搜救工作。
也記得,曾經採訪晚宴中,就險些發生打架事故,一些攝影記者準備“衝”到前面拍下“精彩”的一幕,而我則背起揹包,保持適當的距離,“靜觀其變”,避免隨時遭殃,畢竟我們是在記錄和報道新聞,並不是在參與事件中。
曾有前輩跟我說:“採訪生涯中,要確保自己不會捱餓,別把身子搞壞”、“採訪新聞的前提,是必須確保自己的人身安全”。我想,無論哪個行業,“保命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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