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亞南22日訊)在商場地下停車場內隨地小便的澳洲籍男子於今早被控上沙亞南推事庭後俯首認罪,被判罰款100令吉。
現年32歲的被告彼得在法庭通譯員以英文讀出控狀後,表示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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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被控於上週四(16日)晚上10時51分,在首邦市第19區某購物商場停車場,在公共場所作出不禮貌的行徑造成憤怒和不安,因此已牴觸1955年輕微罪行法令(Akta Kesalahan Kecil)第14條文。
一旦罪成,可被罰款最高100令吉。
主控官安努雅副檢察司於庭上指出,由於被告在大馬作出不雅行徑,因此懇請法庭裁於最高罰款。
被告代表律師莫哈拉茲則表示,當事人是一名電子技術人員,因當時在停車場耐不住去尋廁所,才會有該行為。
他說,當事人並沒有察覺到被錄影。
“當事人是澳洲籍人士,來馬是為了探親;事發時,他剛在商場結束用餐。”
推事沙莎戴安娜聽取雙方陳詞後,裁定被告罰款100令吉;惟若無法繳交罰款,則以兩天監禁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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