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影9日訊)律師樓女職員多年前戀情告吹,但前男友欠下大耳窿的屁股債卻留給她面對,報警處理時,反被大耳窿恐嚇將三倍懲罰,令她恐懼中渡日。
45歳事主林小姐住在蕉賴皇冠城,她是在10月31日在工作時,忽然收到大耳窿的追債來電;由於被騷擾多次,她唯有報警求助,殊不知大耳窿事後竟警告她若再次報案,將受到嚴重懲罰;大耳窿也分享兩個追債放火燒屋視頻,提醒她這是可能會發生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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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撇清與前男友關係,事主今早求助無拉港州議員王俊偉和雪州社青團公共服務及投訴局主任李文彬,以及副主任歐偉傑,通過媒體告訴大耳窿,前男友所欠下的債務與她本人無關,她也強調不曾為前男友做過擔保人。
她指出,雖然和前男友多年前已斷絕情侶關係,但事後對方仍住在她的家,直到一年半前才搬走,她沒想到會突然收到大耳窿來電追債;為免被騷擾,她拉黑大耳窿所有來電號碼。
她說,此舉引起大耳窿非常不滿,透過WhatsApp留言怒斥她是老千,更恫言若上門追債,債務將會變成10萬令吉。
她表示,為了這件事,她聯繫前男友問過明白,對方不否認欠債1900令吉,相隔不久變成超過6000令吉,但是對方欠的債不應由她承擔,他們之間已無關係,大耳窿要追債是找對方,不是她。
“因為大耳窿恐嚇會放火,讓我擔心家裡會出事。原本想針對被大耳窿恐嚇一事再報案多一次,想到大耳窿警告會三倍懲罰,擔心家人也會被牽連,暫時沒有再報案。”
“大耳窿手上有我大馬卡資料,但前男友不承認把我個資交給大耳窿;最離譜的是,大耳窿竟要求我替他還債,我只能推說沒錢。”
她披露,前男友曾向外人表示其是他老婆,還告訴他人,她目前住的房屋是他購買,事實上她與對方之間不是夫妻關係,該房屋是她與姐姐合資購入,他對外所說的都是謊言。
她最擔心的,除了大耳窿為了追債不擇手段,也擔憂此事令她失去穩定收入的工作。
此外,李文彬表示,若大耳窿繼續騷擾事主,甚至涉及刑事破壞行為,他會協助事主向警方求協助,對付大耳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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