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焦點:蒲種柏蘭嶺工業區花園
(蒲種24日訊)梳邦再也市政廳到蒲種柏蘭嶺工業區花園(Taman Perindustrian Puchong Perdana)一塊地段,針對當地非法傾倒垃圾活動進行執法,並在該據點的出入口放置石墩及張貼庭令,要求相關人士在14天內清空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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梳邦再也市政廳企業及策略管理組副主任阿茲法力扎表示,該非法垃圾據點已經存在多年,市政廳也進行了多次取締行動,包括關閉進入據點的出入口,但非法傾倒垃圾活動依舊猖獗。
“每當我們在進行取締行動後,非法傾倒垃圾活動會暫停一陣子,之後又會再次開始進行。”
地主疏於管理土地所致
阿茲法力扎解釋,雖然非法傾倒垃圾活動是由第三方(稱非法侵佔者)進行,並非該地段的開發商(即地主),但有鑑於地主疏忽管理土地,沒有阻止非法傾倒垃圾活動進行,所以也會被採取行動。
他表示,執法員今日是在該據點出入口放置石墩,避免再有羅裡或其他重型車輛進入,同時,再援引1974年道路、溝渠及建築物法令第70A(9)條文開出罰單給地主,罰款可達2萬5000令吉。
“這也是續今年9月份後,我們今天再次以相同條文開出罰單,因為發現非法傾倒垃圾活動依舊活躍,且有新的垃圾。”
他說,至於針對非法傾倒垃圾活動方,市政廳則是充公了他們的器材,包括滾動式垃圾槽(Tong Roro)和進行活動的機械(jentera)。
最壞結果充公土地
阿茲法力扎直言,在非法傾倒垃圾一直死灰復燃,持續活躍的情況下,最壞的結果為充公土地,但這已不屬於市政廳的職權範圍,需要土地局介入才能進行充公程序。
“市政廳嚴正看待非法傾倒垃圾活動並會採取行動,因為這對環境會帶來一定的影響。”
阿茲法力扎也表示,相關土地的開發商其實已對非法侵佔者提出訴訟,法庭也已經裁決給予非法侵佔者兩個月的期限,即從2023年8月11日起至10月11日離開上述地點。
他接著說,至於今天地主的律師代表也帶著庭令以進行接下來的程序,庭令指出所有該土地上的住戶或進行活動者必須在14天內,即最遲11月7日,下午4時前清空和搬離現場,否則將被嚴厲對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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