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社區:錫米山加影英達花園
(加影23日訊)錫米山加影英達花園(Taman Kajang Indah)商業區住家旁大路邊雖然沒有正規的停車位,但停車也要繳交停車費,否則中“牛肉乾”,加上加影舊股票行後面的空地也如此,讓民眾大感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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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瞭解,2名車主於早前基於有關地點沒有豎立禁止停車或畫上停車格和在格子上註明號碼,以為該地點可以停車,於是就把轎車停在該處,豈料卻中罰而感到不滿。
王俊偉:如沒阻交通應給予寬限
無拉港州議員王俊偉受詢是表示,針對上述投訴,他因不瞭解加影市議會運作,因此會先請市議員向市議會了解真實情況。
“我的看法是,如停車地點沒有阻礙交通,當局應給予寬限,不是發出罰單,如阻礙交通則另當別論。”
何運強:沒停車格告示牌
車主何運強向《大都會》社區報說,10月17日(星期二)早上,他到錫米山加影英達花園一小販中心吃早餐時,就把轎車停在該花園永成10路(Jalan Berjaya 10)住家旁。
他指出,停車地點是在住家旁的路邊,該處沒有畫上停車格,也沒有號碼,基於此,他就沒繳交停車費;一般上,要繳交停車費的停車格,都是有畫線和有格子號碼的。
“當聽到有人講抄寫人員來抄罰單時,就從小販中心出來查看,愕然發現我的轎車車鏡上夾著一張罰單,但看左右兩旁的車輛時,卻發現有關的轎車沒有中罰。”
“我就問抄寫人員為何只有我中罰單,其他的轎車不受影響,對方稱其他的轎車有繳交停車費,我非法停車和沒有繳交停車費。”
他表示,他對其他轎車也是非法停車,但因有繳交停車費所以沒有中罰而感到費解。
他說,不是他不願意繳交停車費,而是在該地點沒有停車格,也沒有格子號碼,及沒有豎立禁止停車的告示牌,而且停車地點是在住家旁,他不知道在該處停車是要繳交停車費的。
他指出,由於該處既沒有豎立禁止停車的告示牌,也沒有畫線和阻礙交通,所以怎么不能把轎車停在該處?
“雖然不服氣,我還是在短時間內繳交10令吉的罰款,如3天后繳交罰款是30令吉,如拖延繳交則是50和80令吉。”
“如停車地點有畫上停車格,我都會繳交1小時50仙的停車費。如我真的犯錯會承認和繳交罰款,但如此被罰了10令吉感到很冤枉。”
商區停車格界線模糊不清
何運強說,整個加影英達花園商業區的停車格界線已模糊不清,格子上的號碼已消失,但當局卻沒有重新畫線。
他指出,如此模糊不清和亂七八糟的狀況,不要說外地人,連本地人也不和道停車需要付費。
他也說,小販中心的桌椅擺在停車位上,及不少人在停車位上擺檔營業,市議會卻沒采取行動,這又如何解釋?反之,民眾把轎車停在空地卻中罰。
“相信已經有很多車主‘中招’,但為了省麻煩,也沒有作出投訴,繳交10令吉罰單了事。”
王再吉:抄寫員稱政府地禁停車
馬華萬宜區會志工團團員王再吉在同一天把轎車停在加影舊股票行後面的空地時,也“中招”。
王再吉說,加影舊股票行後面的空地沒有豎立政府地禁止停車的告示牌,也沒有畫線,該處是個死角,從大路不能進入,把轎車停在該處沒有阻礙交通。
“當時我到該處用餐,兜轉一圈後沒有停車位,於是就把轎車停在空地上,豈料用餐後發現中罰單;我還詢問在場的抄寫人員,對方稱政府地不能夠停車,還指如轎車被鎖車輪會被罰50令吉,雖然不滿,但還是繳交了10令吉的罰單。”
他指出,政府當局沒在該處豎立禁止停車的告示牌,除此之外,在加影拉嘉哈侖街,在興業銀行(RHB)前的路口也缺少禁止駛入的告示牌,以致車輛亂闖駛入反方向車道,這是非常危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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