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生20日訊)不要以為“暗地裡”運作就不會被察覺。國內貿易及生活費部成功在巴生港口一間秘密運作的商業單位內,破獲濫用食油活動,起獲1萬1050公斤的津貼食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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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貿易及生活費部代部長拿督阿米佔發文告指出,當局接獲情報和秘密展開好幾天的監視後,雪州聯合布城貿費局於昨午2時30分,到巴生港口班達馬蘭柏麥展開取締行動,突擊一家疑濫用津貼食油的商業單位。
他說,由於執法隊伍抵達現場時,發現該商業單位沒有掛招牌,且大門深鎖又沒人,所以選擇破門入內。
他指出,執法官員當場查獲8桶裝有食油的中型散裝容器(IBC),同時還起獲250箱並裝滿1公斤裝津貼食油,以及已剪開取走的1公斤裝津貼食油袋。
“我們成功起獲回1萬1050公斤食油,同時還充公了一些工具,包括吸油泵、塑料輸送管、鐵架、剪刀和一些商業文件等,以進一步調查。”
阿米佔指出,當局起獲的津貼食油和充公物品,估計總值4萬3545令吉。
他說,該部相信犯罪集團大量購買1公斤裝的津貼食油後,私存在倉庫。
“他們購買1公斤裝的津貼食油後,就會剪開抽出轉移到中型散裝容器,然後重新灌裝,再以市價非津貼價格售出食油牟利。”
阿米佔籲民眾充“耳目”
阿米佔指出,當局已開檔援引1961年供應管制法令第20項條文(搬運管制品(柴油)到沒獲得執照的地方)和1974年供應管制條例(無執照處理管制品)調查此案。
他說,一旦罪成,違例者可被罰款不超過100萬令吉;重犯者可被判罰款不超過300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3年,或兩者兼施。公司如果被定罪,可被罰款不超過200萬令吉,重犯則罰款不超過500萬令吉。
他指出,涉案的公司也將在2001年反洗黑錢、反恐融資及非法活動收益法令(AMLATFPUAA 2001)下被調查。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不超過15年和犯罪物品價值5倍或最高500萬令吉罰款。
“當局將全面展開調查,以查證涉案的公司、個人及相關供應鏈,確保牴觸法律的違例者都被控上法庭。”
阿米占強調,該部決不妥協任何涉嫌濫用管制品的活動,並呼籲社會大眾充當執法當局的“耳目”,發現任何可疑濫用補貼管制品的活動,應第一時間向當局舉報,才能確保這些非法活動不會持續猖狂或氾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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