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拉央28日讯)公正党士拉央国会议员梁自坚认为,兴建焚化炉并非应对雪隆区庞大垃圾量的最佳方案,他个人更倾向于未来崭新的垃圾处理方案——“碳中和及净零”政策,并呼吁大众一起为零垃圾而努力,从拒绝使用塑料做起。
梁自坚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时表示,政府应根据最新欧盟指标来推行长期解决方案,而不是草率地采用焚化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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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补充,当政府必须实行焚化炉方案来应对现有的掩埋垃圾方案,联邦政府及州政府必须更新有关法令及选择较稀疏的地点来保护人们健康和安全。
他也表示,尽管兴建焚化炉计划取决于政府的最终决定,但他个人的第一选择倾向于“碳中和及净零”政策。
焚化炉建造地 不排除有爆炸风险
梁自坚表示,政府计划在万挠建造2个焚化炉,其中一个是原定于甲洞柏灵京花园(Taman Beringin)兴建的焚化炉,后遭当地居民大力反对,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前部长祖莱达才决定转往万挠兴建,分别是“万挠地段3”(Rawang Land 3)和靠近煤炭山及公主镇(Bandar Tasik Puteri)的万挠区第3847号地段。
上述2个焚化炉分别日焚1200吨及2400吨的垃圾。
他说,“万挠地段3”位于KRI工业园的1.4 公里半径范围内并距离敦霹雳花园(Taman Tun Perak)、敦帝佳花园(Taman Tun Teja)及彩虹花园(Taman Pinggiran Pelangi)1.5公里及2公里半径范围内。
他指出,靠近煤炭山的焚化炉建造地毗邻地段的“Open Cast 9”以前曾是一座煤矿,下方可能有一个隧道综合体(tunnel complex)内部还有甲烷或其他可燃气体。由于隧道位于煤炭山城镇的地下,不排除有爆炸风险。
他也补充,“万挠地段3”也靠近万挠镇,该镇以前也曾是一个地下煤矿,可能含有类似的可燃气体,同样有火灾及爆炸风险。
他认为,州政府必须向各方保证,在这2个焚化炉在同一区域内同时运行,不会对居民造成健康和环境风险;州政府也需要进行地质研究,以确定上述2个地点运行焚化炉的适宜性。
雪州法令无法有效监管SWCorp
梁自坚表示,马来西亚固体废料及公共卫生法令(672条文)不足以管控污染和排放,尤其雪州政府至今没有签署这项法令,根据雪州现有法令,其监管单位为地方政府及其环境机构,无法有效监管固体废料管理机构(SWCorp)。
他说,根据地方法令,雪州政府只能对固体废料管理机构开出1000令吉的罚单,相较于马来西亚固体废料及公共卫生法令(672条文),则是罚款10万令吉或监禁5年。
他认为,我国政府首先必须根据《欧盟工业排放指令》和2010/75/EU工业排放指令的第13(2)条文下,拟定一份新的法令,且有关机构必须拥有足够的人手,达到有效监管及实施法令。
“对比其他亚洲国家,如日本、台湾及韩国都已更新相关法令并严厉实施着,以达到欧盟设定的标准。大马政府及雪州政府必须更新其相关法令来保护人民的健康及安全,并加强监督和严厉惩罚肇事单位。”
欧洲有崭新垃圾处理方案
梁自坚指出,焚化炉不是解决雪隆区垃圾量的最佳方案,欧洲委员会在2020年3月已通过新的循环经济行动计划(CEAP),也是欧洲可持续增长新议程“欧洲绿色协议”(European Green Deal)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预计将于2050年达到《碳中和及净零》政策,并在2030年前符合一半的进程。
他说,根据绿色消费下的6个绿色消费观,分别是减少(Reduce)、重复使用(Reuse)、回收(Recycle)、经济效益(Economic)、生态原则(Ecological)及公平原则(Equitable);涵盖友善环境的设计、生产、销售、消费及后续的回收。
“这将是未来崭新的垃圾处理方案,为何我国还要倒退选择焚化炉方案,违背全球实施碳中和及净零的努力,而且在不久的将来,焚化炉方案肯定被淘汰,最终人民将会为这187亿令吉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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