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邦31日訊)國盟土團黨非巫裔臂膀組織蓮花苑州席候選人拿督周漢旗解釋,他與團隊昨天(30日)到安邦太子園巴剎進行的拜票活動,早已得到安邦再也警區的批准,惟當時他們還未來得及去領取拜票準證正本,而非申請不獲警方批准。
周漢旗昨晚到安邦太子園夜市拜票後,接受《大都會》社區報記者採訪時透露,他在展開拜票活動前,就已向安邦再也警區遞交拜票準證的申請,同時也獲得警方的批准。
“只不過,昨天早上我們到巴剎拜票的時候,還沒來得及到安邦再也警區去領取拜票準證的正本,這才引起誤會。”
首次參選還不熟悉程序
周漢旗表示,當時選舉委員會官員要求他們出示拜票準證來檢查時,他們只能夠出示手機裡的電子版準證;官員瞭解整起事件後,要求他們必須取得並一直攜帶著拜票準證的正本,才能夠進行拜票活動,而這也方便官員隨時檢查候選人的拜票準證。
他指出,他們隨後也到安邦再也警區領取拜票準證的正本,並且晚上到夜市進行的拜票活動也已獲得批准。
他說,有關拜票準證一事並沒有其他問題,惟這是他們首次參與選舉,相關程序也還不太熟悉及習慣,在瞭解之後也立即改進。
據周漢旗出示的相關文件上清楚列明,他們可在30日早上8時至晚上10時期間,到安邦太子園巴剎進行拜票活動。
競選期每次活動皆需準證
文件上也註明,根據1954年選舉罪行法令第24B(3)條文規定,候選人在選舉競選期間,每一次舉辦見面、集會、表演、娛樂活動和露天政治講座,皆須申請準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