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雪16日訊)失業漢在商場偷東西裹腹被傳成擄走小孩失手被捕,警方要徹查是誰在散播謠言,引發烏雪縣人心惶惶!
烏雪警區主任阿末法依查警監,是在受到記者查詢是否再有擄人案發生後,發表文告駁斥有關傳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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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10日,烏雪桃源嶺羅斯1路的巴士站,發生一起匪徒假裝問路再伺機下手,先掠奪媽媽金鍊後狂拉10歲女兒的企圖擄人案。
有關事件遭受害人家屬發上臉書,引起民眾的轉發和擔憂。
商場偷竊 民眾合力擒匪
阿末法依查指出,警方是於本月15日上午約9時,在記者的通知下,發覺有一則內容闡述有匪徒企圖在桃源嶺Lotus商場擄走小孩的貼文。
“發表貼文者呼籲烏雪警區採取行動調查案情和發佈更多詳情,以安民心。
“有關貼文也發佈了兩則視頻,顯示在火警警鐘響起時,一名嫌犯被民眾合力撲倒後被擒。經過調查,實際上這起嫌犯是因為在商場偷竊,而於本月14日中午被擒,警方是於同日中午1時07分在商場職員的通知下,押走嫌犯。”
開2檔案調查
阿末法依查說,嫌犯是一名33歲的本地失業漢,並未如臉書和WhatsApp通訊媒體上所瘋傳般是擄人犯。
“警方共開了兩個不同的檔案進行調查。首先,犯下偷竊罪的失業漢會被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380條文調查,被判罪成可面對最高10年監禁或罰款。”
阿末法依查表示,通過網絡散播謠言者,則會在1998年馬來西亞通訊和多媒體的第233條文下被調查,一旦罪名成立將面對罰款高達5萬令吉或不超過1年的牢獄之災,又或兩者兼施。
查誰最先散播相關視頻
阿末法依查強調,警方目前正傾力查出誰是最先散播視頻的禍首。
“此人甚至配上與事實不符的標籤和貼文,誤導群眾以致居民人心惶惶。警方也奉勸民眾停止轉發這類不實的視頻和貼文。”
他說,民眾若心有疑惑,可以撥打烏雪警區熱線(03-60651021)向警方查詢,而不是以訛傳訛,加劇謠言的散播。
“警方亦已加緊巡邏,尤其是在有關商場附近,以維護治安和減少犯罪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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