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26日讯)租客改装电表偷电,业主遭国能先后追讨90万令吉电费后,上门查看才知租户早已逃之夭夭,人去楼空。
上述业主为现年33岁的韩女士。她是于日前向马华梳邦前进支会副主席邱爱婷律师求助,并揭露接连两度遭国能追讨庞大电费的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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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记录用电量
邱爱婷今午发文告指出,韩女士是于2017年购入该间位于雪隆的商店单位,直至2021年才开始出租店铺。在这之前,店铺一直空置,并没有进行任何用途。
她说,2021年2月,韩女士突然收到国能发出的信函,指其商店的电表遭改装和偷电,所以便到店铺查看电表,并发现租客早已不在,而店铺的电表不仅经过改装,无法记录用电量,甚至店内也遭破坏。
“于是国能便向她追讨高达10万令吉的电费。由于韩女士只是一名月收入不及5000令吉的普通打工人士,无奈之下只好向银行申请贷款,来缴付电费。”
她说,原以为事情已落幕,谁知韩女士又在今年2月收到国能发出的律师信,指其在2017至2021年间涉及偷电,继而追讨80万令吉电费。
”韩女士感到非常震惊,因为在2017至2021年之间,她不曾将店铺出租给任何人,她也感到非常无助,因为她已没有能力再向银行贷款来偿还该笔款项。”
产业出租 电表须转租客名
为此,邱爱婷呼吁所有产业拥有者,一旦出租产业,一定要将电表转到租客名下,否则一旦出现偷电事件,国能只会向电表注册的名字追讨。
她说,由于国能无法准确确认偷电的确切日期,法律确实可以让国能追讨从发现偷电开始的日期算起过往5年的电费,这一点确实让无辜的产业拥有者背负巨大压力。
“韩女士如今无法偿还80万令吉,也准备向破产局申请破产,我为韩女士感到担忧,因为她如今才33岁,加上是独生女,必须负起奉养父母的责任。”
无论如何,邱爱婷近日将协助韩女士与国能协商,盼能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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