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5日讯)家庭主妇张仲兰(译音、60岁)抵触2007年反贩卖人口和反贩运移民法令(ATIPSOM)罪成,遭地庭判决监禁12年,被告上诉至上诉庭,今日遭上诉庭驳回其上诉,惟获减刑至监禁12个月。
被告因贩卖一名印尼籍和一名柬埔寨籍女佣,指使她们到其他人的房子做清洁工却未支付薪资,因而抵触上述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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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地庭宣判监禁12年后,被告不服因而向高庭上诉,在2020年5月29日遭到高庭驳回,如今也遭到上诉庭三司即上诉庭法官拿督哈尼巴、拿督施文春(译音)及拿督阿兹曼阿都拉驳回,但上诉庭考虑了其年龄因素,被告仅需入狱12个月。
哈妮巴说,地庭对她宣判12年的监禁显然过重。
丈夫没剥削受害者无罪
上诉庭基于被告丈夫卢纪柏(译音、62岁)没剥削两名受害者权益,宣判面对相同控状的卢纪柏无罪释放。
哈尼巴说,有充足的证据显示被告利用上述两名女佣,指使她们到其他人的房子做清洁工,却未支付分文薪资。
在2019年1月10日,当时的地庭控状指两名柬埔寨籍(当时28岁)和印尼籍(当时30岁)女佣,分别在2010年5月13日和2016年7月14日,及2015年7月14日和2016年,在位于雪州万挠的一所房子内遭到这对夫妇剥削。
被告代表律师斯里甘说,控方无法证明被告曾剥削那两名女佣。
他说,如果两名女佣被带往一两所房子完成清洁工,并不属于2007年反贩卖人口和反贩运移民法令第2条阐明的强迫劳工定义。
“当局应以移民局法令或刑事法典来提控,因相对拥有更轻刑罚。”
主控官阿兹妮沙尔米副检察司说,在聘佣条款下,两名女佣理应只在被告夫妇家中工作,却被迫到其他人的房子做清洁工作。
她说,被告从清洁服务中心收取了费用,可是两名女佣分文未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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