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亞南24日訊)一名承包商涉嫌教唆和偽造銀行文件給沙亞南市政廳,於今早被帶往沙亞南地庭面控。
現年57歲的被告賽裡諾哈菲否認有罪,地庭法官擇定此案於3月15日過堂,並允准被告以4萬令吉與1名擔保人保外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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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控狀,被告被控於指示1名男子於2021年10月31日、11月30日和12月31日偽造銀行對賬單,以利用偽造文件欺騙沙亞南市政廳。
被告的行為因此牴觸刑事法典第109(教唆)條文,並可在刑事法典第468(為欺騙目的而偽造)條文同讀,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最高7年和罰款。
同時,被告也被控於2022年1月25日和3月10日,串通一名男子,利用偽造的銀行文件提供給沙亞南市政廳招標和測量小組,因此牴觸刑事法典第109(教唆)條文,並可在刑事法典第471(偽造假文件)和第468(為欺騙目的而偽造)條文同讀,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兩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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