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訊)上個月一名女子停在組屋樓下的轎車遭人蓄意破壞,警方在調查3周後逮捕幹案的一名電召車司機,並將他帶上法庭面控。
嫌犯落網後對所作所為直認不諱,並表示是不滿事主的轎車阻擋了車道才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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冼都警區主任馬永來助理總監指出,警方於前天晚上9時30分,在甲洞地區逮捕一名本地男子(41歲),並起獲嫌犯幹案時穿著的衣物。
他說,嫌犯並無前科,他在落網後承認罪行,並指是因不滿事主的轎車阻擋出入口,才會做出蓄意破壞的行為,警方已於今日援引刑事法典第427(蓄意破壞)條文提控嫌犯。
這起事件於上個月27日發生在甲洞地區某人民組屋,事主(27歲,主持人)發現停放在住家樓下公共停車位的轎車遭人蓄意破壞,嫌犯把垃圾桶、輪胎、箱子及酒瓶等雜物放在車上,還噴漆寫上“不準泊車”字眼。
此外,轎車的車頂也出現凹陷、車牌被拆、輪胎被放氣及後視鏡也被嫌犯折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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