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學松·64歲·霹靂巴力人·農務
所謂落葉歸根,家鄉始終是最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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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8歲時離開家鄉巴力到美國打工,直到48歲才回來,所以在美國足足有20年。
我原本在巴力從事汽車銷售和保險,由於時常要應酬喝酒,因此一心想要脫離原有的生活。
有一個在美國紐約唐人街工作的朋友叫我去美國,說可以住他那兒,結果去到美國後,因為當時沒有智能手機,靠內陸電話,結果打去沒人接。我只好致電另一朋友,因為他的哥哥也在紐約,過後得以投靠留宿免流落街頭。
我在美國首份工作是騎腳踏車送外賣,就如現在的“Grabfood”,不同點是用騎腳踏車,當時我們在“豆腐格”路段,約20條街工作,每天行走3至4公里。
那兒的員工有臺灣和中國人,但身為大馬人的我佔優勢,因為通曉英文。因此那時候通曉多個語文的大馬人比較容易找到工,工作機會較多。
後來老闆說既然我諳英文,不如去做侍應員,而當時我也學習瞭如何快速收拾餐具和桌椅的要訣。
從侍應員、領班和升任經理,我用了2年時間,過後我就開始自己開設餐廳。
第一間餐廳開了2年就虧了2年,原因是地點問題,當地是辦公室地點,只能做到午餐生意,卻無法做到晚餐生意。
結果我過後又去打工賺錢,並在2001年4月在第二個地點開店,結果同年9月發生911美國雙子大廈遭遇恐怖襲擊事件,當時美國社會崩潰了,我心想,又來了,不過後來幸好我的餐廳生意沒事。
在7年內,我在美國各地開設了6家中式餐館,達到了我的目標,但這之前我也用了11至12年的時間去摸索。
在美國的挑戰是,找到錢並不厲害,怎樣守到錢才是厲害,因為美國很悶,很多人會迷上賭,如果沒明確目標,那在大馬混,好過在美國混。
如今我64歲了,沒有後悔去美國,因為我當時要改變另一種生活,很多人問我為何你要回來家鄉,我說因為這裡是我的家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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