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学松·64岁·霹雳巴力人·农务
所谓落叶归根,家乡始终是最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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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8岁时离开家乡巴力到美国打工,直到48岁才回来,所以在美国足足有20年。
我原本在巴力从事汽车销售和保险,由于时常要应酬喝酒,因此一心想要脱离原有的生活。
有一个在美国纽约唐人街工作的朋友叫我去美国,说可以住他那儿,结果去到美国后,因为当时没有智能手机,靠内陆电话,结果打去没人接。我只好致电另一朋友,因为他的哥哥也在纽约,过后得以投靠留宿免流落街头。
我在美国首份工作是骑脚踏车送外卖,就如现在的“Grabfood”,不同点是用骑脚踏车,当时我们在“豆腐格”路段,约20条街工作,每天行走3至4公里。
那儿的员工有台湾和中国人,但身为大马人的我占优势,因为通晓英文。因此那时候通晓多个语文的大马人比较容易找到工,工作机会较多。
后来老板说既然我谙英文,不如去做侍应员,而当时我也学习了如何快速收拾餐具和桌椅的要诀。
从侍应员、领班和升任经理,我用了2年时间,过后我就开始自己开设餐厅。
第一间餐厅开了2年就亏了2年,原因是地点问题,当地是办公室地点,只能做到午餐生意,却无法做到晚餐生意。
结果我过后又去打工赚钱,并在2001年4月在第二个地点开店,结果同年9月发生911美国双子大厦遭遇恐怖袭击事件,当时美国社会崩溃了,我心想,又来了,不过后来幸好我的餐厅生意没事。
在7年内,我在美国各地开设了6家中式餐馆,达到了我的目标,但这之前我也用了11至12年的时间去摸索。
在美国的挑战是,找到钱并不厉害,怎样守到钱才是厉害,因为美国很闷,很多人会迷上赌,如果没明确目标,那在大马混,好过在美国混。
如今我64岁了,没有后悔去美国,因为我当时要改变另一种生活,很多人问我为何你要回来家乡,我说因为这里是我的家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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