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冷16日訊)遺失大馬卡等證件後,因擔心重新申請會面對罰款,而向警方謊報遇劫,結果反遭警方識破。
瓜冷警方日前先後接獲兩宗類似報假案的案件,而至目前為止,瓜冷警方今年內揭發多達5宗此類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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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冷警區主任阿末禮萬警監發表文告表示,於本月8及13日,瓜冷警方先後接獲兩宗搶劫案投報,經過調查後,證實他們都是向警方提供虛假資料。
他說,一名年約36歲的羅裡司機於本月8日向警方投報,聲稱在萬津市區一間餐飲店前遭到兩名持有巴冷刀的摩托車騎士攫奪,被搶走的財物包括身分證、兩部手機及現款約300令吉。
另外,警方於本月13日接獲一名年約27歲的本地男子(工廠操作員)投報說,他在萬津馬哥打皇冠鎮交通燈處路旁,遭兩名騎著摩托車、種族不明的男子攫奪,以致損失皮包,內有大馬卡等證件被搶走。
警方文告中表示,經過瓜冷警方的調查,識破他們都是報假案。警方遂援引刑事法典第395(結夥持械搶劫)及第182(提供虛假情報/蓄意報假案)條文扣捕上述兩名投報者。
阿末禮萬指出,到目前為止,瓜冷警方今年接獲多達5宗報假案的案件,警方調查後揭發全部都是謊稱被搶劫而丟失證件,目的是要逃避在申請大馬卡時遭到當局的罰款。
他也提出警告和奉勸,別再因為自己的疏忽而企圖向警方提供虛假資料或報假案。報假案者可在刑事法典第182(蓄意報假案)條文下被控上庭,罪成可被判坐牢6個月或罰款不超過2000令吉,又或兩者兼施。此外,報假案也是浪費警力,同時也會導致警方對防範罪案,確保社會和諧與安寧方面的專注力受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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