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訊)一名商人被控允許朋友消除自己於18年前,在中央存票服務(CDS)中,一家本地傢俬公司超過1400萬的股票記錄,今日在地庭被判監禁一天和罰款40萬令吉。
法官阿茲曼阿末於今日,在52歲的被告蕭仲平(譯音,Siow Chung Peng)認罪後作出了有關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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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下令蕭仲平即日起執行判罰,如果無法償還罰款,必須以坐牢6個月替代。
法官阿茲曼表示,共有3名法官在過去10年審理了這起案件,在法庭上出示的物證(證據)都已歸還給了控方。
“感謝控辯雙方能夠圓滿解決此案,為各方創造‘雙贏’的局面,我希望這類案件不要再發生。”
根據指控,蕭仲平是OSK Securities Berhad中央存票服務(CDS)賬戶的實益擁有人,被指控允許60歲的友人吳福財(譯音,Goh Hock Choy)處置1468萬3200個在Lii Hen Industries Berhad賬戶中的股票單位,吳福財並不是該賬戶的授權代理人。
蕭仲平被控於2004年7月2日至2004年11月2日期間,在大馬證券交易所犯下罪行,違反1991年證券業中央存管法令第29A條文,可以在相同法令第51條文下受罰。
“一旦罪成,最高罰款為100萬令吉或最高5年監禁,或兩者兼施。”
證券委員會(SC)副檢察官依祖丁莫哈末早些時候指出,在被告派代表向證券委員會交涉後,雙方根據刑事訴訟法172C條文,就指控和懲罰達成了協議。
被告代表律師阿米爾哈姆沙說,今日是繼續審理案件,及確認被告派出的代表的身分。
阿米爾哈姆沙證實,檢控方已對此準備了一份案件處理文件,包括雙方已經同意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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