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的唱說會,有點不一樣,重點不再是男女之間的愛恨糾纏,我說了很多,都是人生下半場的一些感慨。
我四十多歲了。好命的話,應該還有三個十年。最後一個十年,我不敢奢望太多,即使有也是bonus,而且身體狀態也可能大不如現在。所以比較有生產性和魄力的,只剩下兩個十年,大概七千多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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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口袋只剩下7000令吉,不能充值,我會利用每1令吉來買什麼?
這,是昨晚唱說會的重點。
今早醒來後,我想記錄以下兩點:
第一點:把圖畫紙和顏料給小孩,小孩都很喜歡在圖畫紙上任意作畫,塗得不亦樂乎,畫畫本身就是快樂。
但某天老師給小孩的圖畫評分,畫得“好”的三顆星,畫得“普通”的一顆星,畫得“差”的沒有星星。
久了,發現小孩不再熱愛畫畫,尤其是那些得不到老師的星星讚賞的。沒有星星,小孩不再自動拿起圖畫紙作畫。當初那個單純畫畫所帶來的快樂已經渺無音訊。
回看已經成年的我們,平日的我們“畫畫”是為了“畫畫”所帶來的快樂,還是隻是為了得到更多的“星星”?
此刻我們做著的事,有給我們帶來快樂嗎?我們會不會太在意別人的評價,而失去原有那單純的快樂和初心?
第二點:目標重要嗎?當然重要。如果有人問我,需要設定目標嗎?我會說需要。
但目標不是終點站,它只是方向牌,告訴我們今天該做些什麼,不該做些什麼,僅此而已。不要執著於目標,而是專注於過程。
目標就像龍門。有了它,我們知道腳下的球該踢去哪個方向,我們的隊伍知道該往哪裡進攻。但每次的進攻最後有沒有射進龍門,那已經是其次,盡力了就好。
重點不是射門,而是此刻腳下的球。
沒有了目標,就像一個沒有龍門的圓形足球場。二十二個大男孩在裡面追逐一粒皮球,卻不知為何要在裡面耗90分鐘,腳下的球也不知該踢給誰。
這不是關於得分,而是關於嘗試,都和現在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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