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2日讯)班达马兰前州议员陈博雄指出,如果一名屋主遇到租户不付租金、又不肯搬走,唯一的法律途径,就是向法庭申请要求法庭把他强制性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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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执业律师的他说,如果没有租约,也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只是程序上有些不同,律师都会处理。
他在脸书贴文说,遇到上述事件,屋主报警也没用,因为警方无权干涉,这是民事纠纷而非刑事案件。
“割水割电?不能,否则租户能反告你民事侵犯,除非租约写明屋主能这么做。
“换锁?更加不能,否则构成非法禁锢。直接进去把他东西移走?如果他说他里面有黄金钻石现金不见了,屋主反而吃不消。”
陈博雄说,向法庭申请后若获批,法庭就会派出庭吏去开锁、进屋,然后把里面的东西全部搬出外面把空屋交还给屋主。
“这开锁进屋搬东西的行为都将是法庭的行为,不是屋主的行为,所以,如果租户想追究就只能向法庭追究,不能向屋主追究。这就是法律所给予的保障。”
他说,唯一的问题就是费用包括律师费;这并无定价,所以遇上相关问题的屋主,可向不同的律师询问价钱。
另外,他也说,有钱就买店铺收租,当业主把产业租给人有时候未必准时收到租金,若遇上偷电的或如以上所说,不付租金又不肯搬走的更是破财,未必划得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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